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潼南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政策措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潼南区支持科技创新财政政策措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潼南水费收费标准?
自来水收费依据
根据潼发改【2014】796号《潼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规定:
1、生活用水水价2.6元/m3,加污水处理费1.00元/ m3 ,终端水价为3.6元/ m3 。
2、生产用水和商业服务用水两类并为一类。生产、商业服务用水水价3.2元/ m3,加污水处理费1.30元/ m3 , 终端水价为4.5元/ m3 。
3、建筑用水水价3.4元/ m3,加污水处理费1.30元/ m3 , 终端水价为4.7元/ m3 。
污水处理费收费依据
1.收费标准:根据渝价[2009]455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规定:“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立方米由0.70元调整为1.00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每立方米由1.00元调整为1.30元。”
2.自来水公司代收依据:根据渝财预外[1999]67号《关于贯彻执行〈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由自来水公司代征集中公共供水区域内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自来水公司将代收款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区水务集团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
收取水费和污水处理费,
代收费用按规定全额上缴区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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