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教育发言

0471tv.com2740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教育发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教育发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贵州省教师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教师,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全社会都要重视教育,尊重知识,尊重教师。

  教师应当努力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教师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及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的教师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社会力量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有关的教师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实施规划所需经费予以保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执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旨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及维护生态安全。《条例》2014年5月1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贵州人事档案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

  (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教育发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教育发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教育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