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贵州省科技创新立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贵州省科技创新立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生态立法的重要性?
2016年7月27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报告(《白皮书》)。该白皮书共分为4个部分,约1.7万字,全面总结了贵州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
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6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生态环境犯罪案件3067件、4848人,立案查办相关职务犯罪910人,立案监督879件,发出并落实“补植复绿”检察建议3547件,补植树木591万余株,复绿63309亩。
《白皮书》分析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涉案特点,并明确检察机关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发挥诉讼功能的优势和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和精准度;创新生态环境统筹协调机制,依托大数据建立网上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为生态环境提供专业司法保护。
这份《白皮书》的重要意义,不仅仅在于对贵州生态环境保护的检查工作进行了总结,更为重要的是,它是全国检察机关在生态保护方面所发布的第一部《白皮书》,它体现了贵州省对于“生态”二字的极度关注和重视。
生态立法开先河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框架内,建立具有强制力、权威性和高效率的规则体系,用法治来调整利益格局、规范行为秩序,是实现绿色化的重要保障。而贵州在通过立法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早就开了全国之先河,走在了全国的前面。
2007年,贵阳市组建全国首个环保法庭、环保审判庭,明确受理国家机关、环保组织乃至志愿者个人作为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09年,《贵阳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出台,这是国内首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哪些措施?
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活动作为民间祈福的一种仪式存在,还能在乡村的巨大诉求前实现生计,且过上比较优越的生活时,民间的仪式繁盛如花。而当民间对传统仪式的需求越来越淡化,精神的力量在减弱,如何解决生计问题,才是留住年轻人住在乡村传承村寨文化习俗的关键所在。
“非遗的保护不是将文化遗产维持原状、固化和停滞下来,保护者应该充分认识到文化是不断变化的,发展才是文化的常态。”联合国非遗官员杜晓凡博士在凯里举行的第五届原生态民族文化高峰论坛上谈到这个观点,他从国际视野分享了当下的热门话题“文化空间和文化景观”,他认为,保护是对发展过程中的某个阶段的“度”的掌控。
11月中旬,由贵州省文化厅、凯里学院共同主办的第五届原生态民族文化高峰论坛,吸引了来自北京、上海、重庆、浙江、福建、湖北、云南、河北等全国14个省、51所高校和45所研究机构的140余名专家学者参与探讨。
全球化、现代化进程中文化的趋同,停留在时光边缘村落的贵州寨子里的文化形态变成稀缺,越来越受到外界的关注。近年来,国家对非遗的重视程度和社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非遗申报工作、出外展演机会越来越多,居于偏远村落的非遗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和公众视野,带来省内外的参观者、研究者、媒体记者和旅游爱好者的造访。他们的足迹触及到偏远村落的每一个地方,在那里以各种形式观看、记录和传播这样的文化形态,带着曾潜藏在本土生活叙事的珍贵人类学研究资料、差异性的仪式和生活哲学到更大的世界中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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