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技创新券申请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科技创新券申请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创新券是什么,做什么用的?
1.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科技创新券。是指政府为鼓励中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共享使用科技创新资源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降低科研创新投入成本而面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发放的可兑现的凭证,是一种新型的以需求为导向的财政政策工具。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政策制度。
科技创新券是一种财政补助方式,主要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向服务机构购买专业服务,降低创新创业成本。
2.谁可以申领创新券?
包括企业和团队。企业须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有关要求;团队须是已入驻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尚未在本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创业团队。
3.如何申领和使用创新券?
创新券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企业和团队登录本市创新券管理信息平台(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上线)申领创新券,并在线将创新券支付给服务机构用以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用券额不超过服务金额的50%)。服务机构在线提交到款凭证、发票、收取的创新券等材料,申请兑付。
网上平台常年受理兑付申请,每季度集中拨付一次资金。
4.哪些专业服务可以用创新券支付?
企业、团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所需要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可以用创新券支付。
具体的服务事项清单,由市科委发布和动态更新。
5.服务机构有哪些?
服务机构名录实行动态更新。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后,经审核、公示后,列入名录。为确保企业获得良好服务,服务机构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办法》第七条。
济南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济南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四个中心”建设指标体系三年行动纲要和2016年目标任务的通知》(济发〔2016〕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推进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济政发〔2016〕2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与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盘活省会优势科技资源,强化对科技型企业创新的激励支持,有效降低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创新成本,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实施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制度。为切实加强创新券的管理,充分发挥创新券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券是由政府向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主要用于鼓励科技型企业、创新创业团队和创客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第三条创新券专项资金来源于各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其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开普惠、专款专用、据实列支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济南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联合成立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主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创新券的政策制定,研究确定创新券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技创新券申请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技创新券申请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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