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线上营销、平台社交、网络直播行业蓬勃发展,相关娱乐直播产业也不断推陈出新,各种娱乐直播节目变得越来越受人们喜闻乐见。其中一些不法分子就利用直播开始想方设法进行诈骗,直播PK诈骗就是一种典型的新形态诈骗形式,这些不法分子装扮的主播为了让不明真相的网友给自己刷更多的礼物,以各种提前编制好的借口进行诈骗。他们常见的诈骗方式主要是PK刷礼物赢红利,让所谓女主播虚假与男网友建立暧昧关系进行金钱诈骗。
小编先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此提醒那些想钻法律“空子”捞取不义之财的所谓娱乐直播的“主播”,不要心存侥幸,肆意妄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果你心存歹念,胆敢以身试法,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谴责。
案例警示
案例1:2023年1月中旬,我国西北某地的网民甘某正在一短视频平台观看,刷着刷着就进入到某某娱乐节目直播间,此时两名主播正在进行现场“PK”,氛围十分热烈,甘某停止刷屏加入了“围观”。
甘某看了一会觉得挺好玩就加了关注,紧接着其中的一位女主播“炙热”向其发送私信:请甘某多刷礼物助其“PK”,并承诺在胜出后分享高额收益“红利”。经不住“炙妹”的再三“恳求”,以及“红利”许诺的诱惑,于是乎甘某开始频频“刷”个不停:飞机、游艇、火箭,礼物一个接一个,消费一笔接一笔。在其花费了近1万后,“炙妹”成功“胜出”。可当甘某私信“炙妹”主播,提出分享“红利”时,却发现自己已被删除“拉黑”了。甘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气愤的捶胸顿足,在投诉无果后,选择了去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接到报警后,当地分局网警根据甘某提供的电子证据线索立即顺藤摸瓜着手调查,很快就查清了涉嫌诈骗主播“炙妹”的行踪、行骗手段和相关信息。但网警为了不打草惊蛇,而是主动“关注”起了“炙妹”所在的直播间,发现这个直播间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经过网警与“炙妹”高度相似的直播PK进行大量调查取证,对该不法团伙利用网络直播涉嫌诈骗的嫌疑账号进行了为期40天的视频直播录屏取证,并对账号持有人开展对比分析,一个网络诈骗团伙赫然浮出水面。
经网警初步查明,该团伙有成员21名,主要分为管理组、培训组、区块组、直播组四个层级。2023年2月至3月,当地警方在外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远千里、长途奔袭,分赴多地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最终成功打掉这个潜藏在多地利用网络平台直播间的网络诈骗团伙。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查实涉案资金270余万元。
案例2:2019年6月,南方某地区的汪某与来自西南某地的尹某通过网络联系,在南方某市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并陆续招揽来自外阜到本地找工作的张某某、廖某、赖某等11人作为公司员工。公司成立后自2019年12月与某直播平台签约,开始经营直播业务。汪某等人组成运营团队,由年轻貌美的张某某担任女主播,其他人分别担任场控、主播经纪人、业务员等。主播经纪人使用女主播身份和头像照片,通过交友软件等途径结识“客户”即被害人,与被害人互加微信成好友后,使用骗术“剧本”的话术引诱被害人在直播平台注册称为会员,进入直播间观看女主播张某某直播。直播期间,所谓“助理”按“剧本”虚构女主播的感情故事、个人感情经历、创业遭遇等与被害人互动交流,博取同情与信任。如果被害人被套牢“上钩”,提出想与主播见面,汪某就安排女主播与被害人电话聊天、视频聊天和线下见面。通过上述系列操作,女主播张某某与被害人确立“虚假”的互动交流、视频来往和所谓“恋爱”或暧昧关系。在直播过程中,女主播和场控编造“完成平台业绩任务才能领取提成”,通过PK等方式先后欺骗数十名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为主播有偿打赏。截止到2020年7月事发,该“公司”共计诈骗70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汪某、尹某、张某某、廖某、赖某等11人七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电子证据在各类性质的经济纠纷案件中,特别是刑事案件中发挥着重要的“突破”作用
在案例1中,为了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网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电子信息数据线索,对涉嫌诈骗的嫌疑账号进行了为期40天的视频直播录屏取证,并对账号持有人开展对比分析查证,一个自认为比较隐秘的网络诈骗团伙赫然浮出水面。同样,案例2办案民警用类似的方法在沿着直播录屏取证“路径”,进行顺藤摸瓜式追踪与案件侦破相关的电子证据,最终一网打尽。
所以说,当现实社会中如发生经济纠纷或各类性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可以充分用相关的电子证据向警方等相关部门报案并进行维权,电子证据可以被看成一个个信息“场”,可以充分客观完整真实地还原网络犯罪案件的来龙去脉。
另外,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网民朋友的切身利益,对有关直播PK类平台直播内容,去年3月11日,抖音官方发布了《抖音直播严肃整治“不良直播PK内容”的公告》,称将严格治理叫嚣引战、恶意炒作、拉帮结派、低俗惩罚等十大违规行为。对于违反治理规则的主播,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首次警告停播、第二次回收直播权限7-30天、第三次无限期回收直播权限的处罚规定。
写在最后
小编相信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日益成熟,在法治、诚信、行业自律规则和社会责任的共同引领下,网络直播行业必将为消费者和网民朋友们带来更好的、健康向上的产品、项目和体验,从而建立良好的网络营销环境,促进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当然,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业态,产生娱乐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同时,也不断面临规范和整顿。希望广大商家、网友可以依法办网、文明用网、理性上网,传递网络正能量,争做遵纪守法的诚信商户和素质高的好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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