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
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探索产学研合作的新机制。就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投入主体、研发主体、成果转化主体地位,发挥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生力军作用,合作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好这些平台,探索建立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金融资本,强化产业、科技和金融的有机结合,引导创新资源有效聚集,激发创新要素释放能量。建立完善产学研合作网络平台,探索市场化运行机制,使产学研合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把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科技进步法修订意义?
1.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我国科技发展战略和基本方针、政策,把我国科技进步工作长期以来积累的成功经验,尤其是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以来国家出台的需要长期稳定的促进科技进步的一系列政策,如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确立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产学研相结合,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保护知识产权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法,是完善我国科技法律体系,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工作的需要。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技方面的基本法,其内容涵盖了我国科技进步工作的各个方面,既有大的方针政策,也有非常具体的制度措施,是指导我国科技进步工作的总章程。通过对这部法律的修订,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科技法律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国的科技进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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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科技进步法修订有着重要的意义。
2 原有的科技进步法虽然基本规定了科技进步的方向和目标,但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法律需要及时修订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加强核心技术研发保护、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创新评价体系等内容,这些修订都针对当前的科技发展状况,有助于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促进技术产业的发展。
3 在未来,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将更好地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带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创新是人类主观能动性最高的表现形式?
创新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最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而对创新的重要主体——科技人员来讲,无论是拥有最高学术荣誉的院士或资深专家教授,还是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机构从事研究工作的广大科技工作者,创新都应是他们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更是其职业生涯中应始终坚守的“核心伦理”。
创新 是最重要的道义责任
科技人员掌握了专业科学知识,这使他们成为国民创新体系的中坚力量。在当今科技发展瞬息万变的时代,人们对科技的依赖越来越大,也相应对科技人员寄予很高的价值期待,特别是一些科技专家更是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重大决策和管理活动。这意味着科技人员在拥有诸多特殊权力的同时还须承担更多的道义责任,创新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最具代表性的部分。因为一部科技发展史就是一部不断创新的历史,创新是科技实践过程的愿望和归依,是维系科技伦理诸关系的生命力之所在。
一方面,创新处在科学价值体系中的最高层次,是国家和社会赋予科技人员的最高伦理要求,也是满足他们自身高层次需要的高尚职业,科技人员因此需要永无止境地追求创新,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另一方面,不管是基础性的知识创新,还是应用性的技术创新,都是科技活动的价值依托,是以科学“求真”为基础的“征善”“致美”的统一。如果在科技活动中没有创新,科技发展将会止步不前,科技活动也将会失去继续存在的必要,科技人员也必将同时在社会上失去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创新 是获取社会承认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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