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执法注意事项?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无证执法;
二、不准越权执法;
三、不准违规拦截检查车辆和扣留车辆;
四、不准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五、不准随意处罚;
六、不准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七、不准以罚代管;
八、不准趋利执法;
九、不准选择性执法;
十、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必须”
一、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和管辖区域内执法;
二、必须亮证执法;
三、必须使用执法规范用语和文明用语;
四、必须按照执法规范拦截检查扣留车辆;
五、必须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七、必须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八、必须纠正违法行为;
九、必须同案同罚;
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五提倡”
一、提倡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带头一线执法;
二、提倡思想政治学习和法治业务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三、提倡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等人性化执法;
四、提倡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降低执法成本;
五、提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用语规范
一、常用文明用语
1、首句用语。您好!
2、礼貌用语。请、谢谢、您贵姓、对不起、再见等。
3、称谓用语。同志、先生、女士等。
4、接待用语。请进、请坐、请讲,您找哪位? 需要帮助吗?
5、结束用语。感谢您的(配合、理解、支持、来访),再见!
二、执法文明用语
1、表明身份:您好!我是某某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某某和某某,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证件。
交通执法十不准十必须五提倡?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无证执法;
二、不准越权执法;
三、不准违规拦截检查车辆和扣留车辆;
四、不准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五、不准随意处罚;
六、不准违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七、不准以罚代管;
八、不准趋利执法;
九、不准选择性执法;
十、不准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必须”
一、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和管辖区域内执法;
二、必须亮证执法;
三、必须使用执法规范用语和文明用语;
四、必须按照执法规范拦截检查扣留车辆;
五、必须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七、必须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八、必须纠正违法行为;
九、必须同案同罚;
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五提倡”
一、提倡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带头一线执法;
二、提倡思想政治学习和法治业务学习教育紧密结合;
三、提倡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首违不罚等人性化执法;
四、提倡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监管方式,降低执法成本;
五、提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哪些?
执法行动科学化:确活动的指挥系统、行动地点、执法重点、人员安排和保障措施,加快推动跨区执法队伍联动,逐步建立重大活动部门联机制,逐步实现执法科学化。
行政执法方式,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国家行政执法体制框架下,根据各自的法定职权,在管理与服务社会行政事务活动中,所采取的具体的执法手段、方法和形式。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我国行政执法方式的改进和创新,正在朝着理性化、常态化、服务化、民主化的方向迈进。
(一)理性式执法
行政执法的理性化,要求大力张扬理性式执法。因为,法律上的人都是作为理性人出现的。行政执法者应当是理性人,并且进行理性式执法。理性式执法强调执法必须说“理”。这个“理”实际上就是“法”和“法理”。
理性式执法是与强制(暴力)式执法相对应的。在行政谦抑的原则下,理性式执法慎用处罚,张扬指导和引导;慎用强制和暴力,张扬敬告和劝告。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涉及群众的问题,要准确把握社会心态和群众情绪,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切身感受,规范执法言行,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不要搞粗暴执法、‘委托暴力’那一套。”理性式执法恰好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性化执法、阳光执法”的价值追求。
(二)常态式执法
行政执法的常态化,要求大力张扬常态式执法。常态式执法,一是能实现执法效果的可持续性。二是能实现了执法主体的非单一化,增加社会公众参与和外部执法监督力量。三是能通过完善执法程序,实现执法方式的法治化。特别是通过完善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救济程序等,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能落实执法责任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标签: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