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怎么样?
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原归属市工业和招商局的全市节能减排的管理职责、能源管理及新型墙 体材料改革等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下放的职责
根据2008年4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二批行政权项的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70号),原归属市工业和招商局的“工业企业行业管理”职责下放各区发改部门。
(三)划入的职责
将原海口市科学技术和信息产业局的所有职责及原市工业和招商局的工业行业管理及中小企业管理职责(除招商外的职责)划入。
(四)增加的职责
根据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下放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产品认定的初审”2项行政管理事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本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市科技、工业、信息产业等领域投资项目引导目录。
(二)研究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指导、推动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及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
(三)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级各项科技计划,负责编制科技计划项目指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市本级科技经费、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科技评估、专利服务、技术交易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的发展,指导、协调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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