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创新有哪些好处?
创新”的由来
1912年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在他的德文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首次提出了创新的概念。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即“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熊彼特的理论一开始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直到1934年他的作品用英文出版后,才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
上世纪90年代,我国把“创新”一词引入了科技界,形成了“知识创新”、“科技创新”等各种提法,进而发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使创新的说法几乎无处不在。
清华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所教授李正风认为,“创新”一词在我国存在着两种理解,一是从经济学角度来理解创新,二是根据日常含义来理解创新。目前,人们经常谈及的创新,简单说来就是“创造和发现新东西”。这里使用的实际上是“创新”的日常概念。从这个广义的概念上看,人类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创新。
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科技创新”、“自主创新”究竟属于哪个范畴呢?从事创新概念研究的学者普遍认为,很难进行严格的界定。在汉语言中,经济学范畴的创新(innovation)一词,没有严格对应的词汇,现在使用的“创新”很容易和另一个词“discovery”混淆,特别是在基础科学领域。这种概念的泛化或者说是多元化,有它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从有利的方面说,清华大学的另一位学者刘立博士认为,这种多元化有利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不同角色的人,参与创新行为,也有利于对他们的行为进行非经济学的评估。而不利的一面在于,丧失了统一的标准,使很多行为都能被称为“创新”,而“创新”本身,也容易成为一个简单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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