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手摩托车交易发票哪里开
二手摩托车交易发票哪里开
二手车发票一般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拍卖企业开具,二手车发票属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常在完成二手车买卖交易后,进行开具。开具发票后才能进行上牌和缴纳车辆保险。通常,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买卖双方个人合法身份证件。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拍卖成交确认书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等复印件。
卖方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
二手车交易买卖合同(协议)或具有合法资质的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委托出售的车辆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车主授权委托书。
车辆购置税完税(免税)证明复印件。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
增值税完税(免税)证明。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扩展资料二手车交易过户所需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证 、 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手续在车籍所在地的车管所服务站办理过户、转籍等变更手续。
处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该到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没有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法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与现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保持一致。发票代码编码规则调整为: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7。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二手车销售发票式样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693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二手车发票》由以下用票人开具:(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
二手车发票一般到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拍卖企业开具,二手车发票属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常在完成二手车买卖交易后,进行开具。开具发票后才能进行上牌和缴纳车辆保险。通常,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者买卖双方个人合法身份证件。
,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转出地或者转入地进行交易。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经营主体应当依规核验车辆及手续资料、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对在车辆转入地和转出地以外第三地进行交易的车辆,不得为其办理交易事宜。
通过明确异地交易和发票开具要求,实现“马上办”“就地办”,切实保障在转入地办理交易手续的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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