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十项指标
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十项指标包括:
1.学校数量与布局均衡;
2.教育资源配置均衡;
3.教育质量普遍提高;
4.教育公平与包容性增强;
5.教育投入与经费分配公平;
6.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7.学生学业负担适度;
8.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
9.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
10.教育评价体系科学有效。通过这些指标的实施,云南省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公平性,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推动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1、 学生: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
2、学校占地面积(即学校建设用地面积)=绿化面积(包括灌木、草地、树木树冠正投影面积)+运动场(馆)面积(即体育课、课间操、学生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建筑用地面积(即学校建筑及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3、学校建筑面积:整个学校的附着物,包括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厕所、仓库等各种楼房、平房的总建筑面积。
4、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
5、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6、 教学仪器设备值: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7、计算机台数: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用于教学用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包括教师用机和学生用机,不单纯指微机室中的计算机。)
8、 图书册数: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9、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专任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小学规定学历为中师学历,初中规定学历为大专学历。)
1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11、教职工:是学校教师、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简称。职员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是指学校中主要从事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以及卫生保健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学校后勤人员。
1. 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十项指标是明确的。
2. 这是因为云南省作为一个多民族、多地区的省份,为了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需要制定具体的指标来实现均衡发展。
这些指标包括:学校布局合理、教师队伍均衡、教育资源公平分配、学生入学率达到一定比例、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改善、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教育公平问题得到解决、教育改革创新取得实效。
3. 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十项指标的实施不仅仅是为了保障每个学生的受教育权利,也是为了促进云南省整体教育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
1. 是明确的。
2. 这些指标包括:学校数量均衡、教师资源均衡、教育质量均衡、教育投入均衡、教育设施均衡、教育公平均衡、教育管理均衡、教育信息化均衡、教育评价均衡、教育改革均衡。
3. 这些指标的制定是为了确保云南省义务教育的全面发展和公平性。
通过均衡发展各个方面的指标,可以使云南省的义务教育更加公平、高质量、可持续。
同时,这些指标的实施也需要政府、学校、教师和家长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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