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超市员工因与顾客发生纠纷,持刀伤人致2死7伤,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呃其实这样的事件呢真的是很让人痛心疾首,但是我们在痛心之余,还是要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恶劣的事件 。我们说一个巴掌拍不响,那么双方肯定都有过错 ,因为只有矛盾被激化之后,才可能发生这样极端的事件 。因为嫌犯还没落网,所以事件的起因还没有搞清楚 ,但是我们可以想象双方在矛盾激化之前,一定是先产生了一些言语上的不愉快,进而言语的冲突,进而肢体的冲突。进而极端的事件发生 。所以当我们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时候,就不要把这种矛盾升级 。那么尤其在一个市场里,你要去买人家东西 ,双方可能在对于商品的价格进行一些讨价还价,也可能呢就这个商品啊进行一些褒贬 ,这都是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 。我们刨除一些非正常的,一些敏感刺激 ,因为那是相对方无法预知的信息,所以当我们发现对方的态度不太友善。我们就应该及时阻断这种矛盾的升级 。那就是我看你这个做生人,你不是和气生财,而是特别较真儿,甚至于说嗯有这种暴力倾向,那我就不和你做这个生意,我转身就走了而已,而不是说觉得呃我的气场比他更强大啊,你不相信我比你更不讲理,那样的话肯定会导致暴力的升级 。所以关键就是我们要怀着一颗平常心 ,你和平常心是遵纪守法的平常心 ,而不是怀着那种自信,自负,舍我其谁。不要这种心态 ,另外,及时止损,当我们受到言语挑衅,我们不要想着去回击他,我们直接止损,ok,我转身就走 。尽量将这种矛盾扼杀在摇篮里,而不要去扩大,去升级 。
前天,沈阳一超市员工因为卖肉的事情与顾客发生冲突,竟然持刀当场砍死一人,后来又在追赶中致无辜群众1死7伤,那么到底为何会发生如此悲剧呢?
7月14日,沈阳市大东区某生鲜市场发生一起惨案,伤人者是生鲜超市员工61岁的田某某,他之前是热电厂一名退休工人,平时不太爱说话,一般人问他肉价情况,平时也不会去搭理。
7月14日早上九点多,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吴某某因为肉的肥廋比例与吴某发生争执,可能该女士言辞太过激烈了些,骂了十多分钟就准备离开,谁知田某某拿起刀就冲上去猛砍,吴某某眼看就不行了,超市老板娘忙上去拉住田某某,劝他不要再作恶了,但田某某反手一刀也把老板娘砍倒了,然后第三个、第四个超市员工上前拦住他,也被田某某一刀砍刀,然后田某某从超市出来逃跑的过程中又砍倒了多人,总共是2死7伤。
那么田某某为何会做出如此过激的违法行为呢?
田某某过激的性格。田某某平时的性子就比较安静,平常不爱说话,但他是那种自控力缺乏和易怒的心态,早在三年前,他在坐公交车的时候就和一男子发生了矛盾,怒火中用携带的不锈钢水壶将该男子面部打伤致伤害二级,被判了五个月缓刑八个月,所以可以看出田某某的性格极易受外界刺激,做出过激的行为。
田某某无视人命的行为。田某某与吴某某发生矛盾纠纷,按道理来说是也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断不会牵扯到其他人,但是田某某在怒火中无视人命,竟然持刀对其他人大开杀戒,这已经不是法律意识的淡薄的原因了,而是打心里无视人命,侵犯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
据目前得来的最新消息,7月14日18时左右,在浑南区白塔镇大羊安村附近区域一污水井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的尸体,警方断定田某某是自杀死亡。所以任何一个人在生活中一定要懂法、守法,不然就容易害人害己。
曾经在第一时间看到过此报道,只知道是超市员工,因与顾客产生纠纷,持刀致2死7伤。
田某是一个卖肉专柜的营销员,所以,手中刀具不断,力气又大;此人性情暴躁,人高马大。多数卖肉的之前都是屠户出身,对操刀杀生司空见惯。这种人心狠手辣,出于职业习惯,总觉得握有生杀大权。一旦言语不和,刀棍相向是很平常的事情。
做买卖与人争吵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无非就是争个面红耳赤;真正动手的人少之又少,因为做买卖讲究和气生财。再者,顾客是上帝,没有顾客我们的买卖就无法生存,只能关门大吉――黄摊子。
警方已发出通报,群众发现线索应及时上报当地警方,且勿正面冲突,以免造成更大伤害。
田某某这种人,做事不计后果,一意孤行。一旦失去理智,见血眼红,不分青红皂白,连前来制止的顾客都不放在眼里。这种人罪大恶极之人,对社会危害性极大。见意警方对此人不可手软,一旦发现立即处决――就地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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