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二手车税率及账务处理怎么做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销售2013年8月1日后购进的所有自用机动车,都要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一是二手车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二是个体工商户二手车销售额应该并入当月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与起征点相比,确定是否应纳增值税。三是2013年8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二手车销售额并入当期应纳增值税销售收入总额后确定是否应缴纳增值税。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蒋车卖出去怎么处理
借: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旧车
公司出售汽车的账务问题
题主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和用资产抵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两个问题。
一、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缴纳增值税?
有以下两种办法:
(一)、按简易办法计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对出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买的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未抵扣),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按适用税率计税。出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现增值税率为13%。
题主所在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且所购车辆是2019年购买的,所以,不属于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
至于2019年购车入账时没有抵扣进项税额,是没有取得购车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取得了专票未认证抵扣,如果是己取得专票未认证,那么根据现增值税发票无认证抵扣期限的规定还可以认证抵扣的。
二、资产抵债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用公司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抵债,属于《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债务重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题主所在公司购车原值26万元,己提折旧5万元,账面净值21万元,要抵28万元的债务,这里面还差一个车辆的公允价值,这个可以根据二手车交易市场价格来确定,现假设市场价为22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理转出:
借:固定资产清理 21
借:累计折旧 5
贷:固定资产 26
(二)、债务重组:
借:应付账款一一xx单位 28
借:资产处置损益 1.530973(22万元÷1.13一21万元)
贷: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30973(22万元÷1.13×13%)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
贷:营业外收入一债务重组利得6(28万元一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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