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宝马车主与电动车主事件
结果吗,用下面来说明。
歹徒出拳迅猛,对准良民太阳穴就是至命一拳,紧接着跳出良民还击范围。
双手抱拳道:哥们,我先歇歇你若来犯属于攻击,不叫正当防卫。
良民说:兄弟,看来你对法律太了解啦!好,我也歇歇。
歹徒这时又出奇不意连出两拳,封了良民的双眼,又是一个跳出圈外双手抱拳:哥们暂停,得歇歇。
良民:兄弟,我什么时候能还击呀?
歹徒:根据法律,我停下攻击你再还击就属于防卫过度,属于攻击啦。
良民:天呐!好人怎么这么难当,我不干啦,我要杀了你!
良民不再忍让,冲上去一顿猛揍,直打的歹徒喊爹叫娘……
良民对歹徒说:是你逼我的……
歹徒:哥们,我郑重地告诉你,你犯法啦……
假如不判无罪释放,那么我请问,以后平民百姓遇见这些人,本来宝马错在先,还打人,最后还被拿刀砍,后面刀掉地,宝马男被反砍,死了活该,谁知道你跑到车里还有什么厉害武器,或者当时车处于发动状态,你等下开车撞呢,这些都有机会发生,所以必须无罪释放,假如刀不掉地,那白衣男还会受更大伤害,所以宝马死的活该
他跑去车的方向,而不是求饶,车上既然有管制刀具,谁能确定没有别的管制东西?纹身男如果被砍趴在地上不动,电动车男再砍他属于故意杀人。纹身男再被砍以后还能跑,而且是往藏凶器的车上跑去,谁能确定他不是想去拿别的凶器?或者是想开车去撞电动车男,在不确定的情况下,电动车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只有在对方失去抵抗能力的情况下他才能停手,毕竟对方不是一个人。支持电动车男无罪
宝马疾驰闪电光,直撞骑车白衣郎。
纹身龙哥下车忙,我在昆山尔敢挡?
大哥兄弟一起上,就地灭了白衣郎。
白衣见状心发慌,腾挪躲闪就是防.
龙哥打人谁敢防?待我提刀开你膛。
几个健步车门开,屠龙宝刀拿出来。
直奔白衣劈下去,未想宝刀不给力,
龙哥生来有脾气,气得宝刀扔在地。
白衣刹那露凶光,除非你死我不亡。
拿起宝刀刺断肠,看你龙哥有多强?
白衣虽没上战场,但也曾经抗过枪。
龙哥见状脚步忙,手捂下水去拿枪,
白衣眼角放红光,只想保命没商量。
上去又是一顿斩,龙哥狼狈路草旁。
幸好警察来阻挡,不然龙哥变肉酱.
龙哥此时想一想,强中还有强中强.
不是平时太能装,今天怎会把命丧。
劝君平日多行善,就算到死也坦然。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可以说宝马车主与电动车车主因为一点小争执最后闹出人命的事情,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对于此事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分享。
车让行人(包括非机动车辆)是常识
无论是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车让行人是常识,虽然是电动车但因本身与汽车相比安全系数较低,所以汽车礼让电动自行车也应该是常识。相信很多司机朋友遇到行人或者骑车的朋友都会下意识的降低车速,进行礼让。然而这件事情的经过是,宝马车没让行人造成了剐蹭,就算如此,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协商不成,报警后自然会有交警部门来进行协商解决。
这件事情的根本在于开宝马的有黑社会嫌疑
上面讲了如果是平常的交通意外,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剐蹭了,双方一般都是协商赔偿,协商不成了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然后该赔赔,该罚就罚,可以说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这件事情的不简单之处就是,开宝马的刘某有前科,本身具有黑社会流氓性质。自然反应就上去跟电动自行车主于某干架,打架了肯定谁都不会让着谁,更可恨的是刘某后来竟然去车上拿下管制刀具,对于某进行伤害,这样就给以后出现人命埋下伏笔。
这件事情我这样来看
第一、本身是一件很简单的交通纠纷,报警协商解决了事。事件引发的根本在于宝马车主刘某率先进行人身攻击,并用管制刀具威胁到了于某的生命安全,所以个人觉得于某后期的行为肯定是正当防卫。
第二、宝马车主刘某本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就是违法的,并且用管制刀具故意伤人肯定是罪上加罪,可以说死有余辜(如果今天不是遇到于某这样身手好的,估计早晚会有人死在刘某手里)。
第三、后面显示于某追上去砍刘某,有律师认为是防卫过当,个人认为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能够保持理性的普通人基本不存在(除非是专业受过训练的),所以非理性情况下做出的保护自身安全的条件反射行为不应该是防卫过当。因为当时的情况当事人很难判断刘某到底是要做出什么行为,是回车里拿出更多凶器还是逃命,都有可能。所以个人觉得也不应该算是防卫过当。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原创不易记得点赞转评哦。
标签: #鄂尔多斯天安二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