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中国的城管什么时候成立的
不对,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城市相继成立了类似今天城管的临时机构,例如什么三车整顿办公室、三禁止办公室等,只是不正规,在当时没有法律支撑。那是靠摆地摊倒卖商品发财的主要是因为当时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市场不规范,信息不发达,而人民的物质需求日益增强,市场当时属买方市场,再加之,当时从事个体经营较少,竞争较少,所以当时生意好做,基本是卖什么都赚钱,而且利润很高。所以,摆地摊倒卖商品发财与有没有城管没有太大关系。
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北京市成立我国第一个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进行试点。北京市政府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又在宣武区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城市管理执法试点队伍。此后,在全国陆续都相应的建立起城市管理的专门机构和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1980年,中国出现城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 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执法因经常被称为“城管”而被等同于城市管理工作而与“城市管理”的概念混淆。而实际上,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市管理是时间、逻辑和知识三个维度的系统管理。
文明城市公务员有什么奖励
已经获得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路过,简单说一说有啥意义和好处。
其实对于公务员来说,上级机关要求创建文明城市,公务员按照指示照做,也没有发补贴之类的,周末也要加班,有的时候还要出门捡烟屁股,都算是义务吧。
对于百姓而言却是实实在在的好处,第一,有了称号就是一种荣誉,可以借此宣传一波当地的旅游业,吸引更多的游客,也就带来很多钱。
第二,有了称号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入驻到当地来,因为有文明的氛围,可能大家觉得有个称号怎么就文明了,但是道理就和有本科证书一个样,有总比没有好吧,企业来了,又可以带动经济和就业。
第三,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规范了道路秩序,停车秩序等多个方面,也可以在这个过程建设很多基础设施,比方说停车位和厕所,这些东西是很硬的指标,这也是为百姓谋得福利。
等等
所以最后,我想说,问百姓获得了什么,并不是说给百姓发了多少钱才证明这个有多少好处,而是说通过创建文明城市,整个城市的建设比以前更好了,每个人通过对比别的城市还是觉得自己家乡好。
城市户口,能不能在农村盖房,并且还是危房改造
城市户口,能不能在农村盖房,并且还是危房改造?
在农村,要建设房屋,首先就要有一处使用权在自己名下的宅基地,如果没有获得宅基地使用权,是无法在农村建设房屋的,而要获得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必须是本村村民。只有本村村民才有资格获得本村的宅基地用于建设房屋,而不是本村村民或者城市户口,通过合法继承农村房而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是不能新建房屋的。
城市户口,也就是城镇居民户口,一般农村户口转入城镇户口,都是因为读书、在城里有了工作(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户口由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这些从原来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的人,一般农村老家都是有房屋的,在家庭已经没有其他农业人口的情况下,老家的房子是不能翻建的。还有原本就是城镇户口的人,那就更加没有权利使用农村宅基地建设房屋了。
还有一部分城镇户口,是一直以来都居住在农村老家,也没有工作,就是一个简单的城镇户口,对于这部分人来说,住房就在农村,也一直生活在农村,而且也没有工作,除了户口性质不同,和其他群众没有一点区别。对他们来说,不建设农村的房屋,就没有地方可去,就得去流浪。因此,对于一直生活在本村的城镇户口人员,建房应该是可以的,我们村就有这样的户,也建设了自己的房屋。
总之,城镇户口的居民,是没有资格在农村建设房屋的,既然连建设房屋的资格也没有,当然申请危房改造也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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