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话特点
广西话主体部分有西南官话、白话、壮话、客家话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语言。
西南官话是广西通用语,以古代楚方言为基础,在桂林、柳州、贺州、河池通用,在南宁、来宾、百色部分地区使用。
白话(粤语)起源于苍梧,盛行于广东,且广西一部早年隶属广东,在广西通用于梧州、玉林、贵港、北海、钦州、防城港、南宁、崇左一带,贺州部分,百色部分,来宾部分。
广西是壮族的发源地,壮话有南壮北壮之分,核心区域在武鸣,通行于南宁、百色,来宾、崇左部分。
客家话由早期客家人带入广西,现主要通行于客家人聚集的地方如贺州、玉林等地。
江西抚州发生恶性事件,一名药店女店员被强奸致死,如何看待
嫌疑人夫妻长期分居,在深夜徘徊的时候,发现药店有一名女子值班,于是产生了邪念,多次踩点观察情况 在发现人流特别稀少后进入药店内对女子进行强奸,最终导致女子死亡,嫌疑人逃跑后,警方经过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并在案发后十六个小时把嫌疑人抓获。
可以说这个效率是比较快的,这些的确归功于监控摄像头,毕竟现代科技的作用在这方面体现出来的淋漓尽致,至于嫌疑为什么对女子进行了强奸,为什么会导致女子死亡,这个非常的重要,到底是他在强奸过程中导致女子死亡还是说他事后杀死了受害人,这个非常的重要。
这个关乎到量刑的问题,当然对于这种罪大恶极的罪恶分子,我们想要的就是严惩和死刑,但是法律其实有自己的量刑标准,如果说在进行性侵的过程中导致女子死亡,那这个的性质会是犯罪过程中致人死亡,没有主观上杀人,但是有主观上的犯罪,受到的处罚肯定不轻。
如果是性侵后杀人,那这种就是故意杀人,也是一种灭口的行为,这种犯罪性质就严重了,比犯罪过程中非主观杀人严重多了,一直以强奸致死来说,说明了有可能已经排除故意杀人的行为,如果说是故意杀人,那应该是说强奸杀人而不是强奸致死,所以大家可以自己想象一下现场。
现在嫌疑人已经被抓获,等着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们都希望这种人直接人间消失比较好,留着也是污染环境和社会危害,但是法律有自己的量刑标准,我们也只能等待结果,这个案件给社会一个启迪,那就是人间有罪恶,再安全的环境下都有可能存在危险,所以无论如何要保护好自己。
特别是一个人独自在深夜的时候,更是注意安全,毕竟世界上什么人都有,自己的安全意识必须提高,虽然说这种犯罪只是几率性的,但是还是要注意的,女性如何保护好自己,这个又成为关注的话题,不能因为社会安定了就放松警惕,随时随地都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特别是年底了犯罪的事情更多,不管如何,自身安全比其他东西更重要保命要紧,命保住了其他的过后再说。
2021年1月3日23时许,江西抚州东乡某药店内发生一起强奸致人死亡案件,一名女性店员不幸蒙难。
经过当地警方缜密侦查,很快锁定来自贵州的41岁已婚男子雷某某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并于次日下午17时在一面馆内抓获雷某某。
夫妻分居两地,突生邪恶想法
经查,雷某某一人在东乡打工,和妻子常年分居两地,案发当晚他路过案发药店,看到只有被害人一人在药店内,就突然产生邪恶想法,进入药店内对被害人实施强奸。
可能很多人认为雷某某是一时冲动,因为原始的欲望突发邪念,进而实施犯罪行为。
可我觉得这并非促使他犯罪的真实原因,我认为真实原因在于他的内心始终有罪恶的念头,而这种念头距离实施只是缺少一个“契机”。
案发当晚,正是深夜,路上行人稀少,药店内又只有一个女性,这样的“契机”唤醒了他深藏内心的罪恶念头。
缺少夫妻生活只是表面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依然是内心本恶,这种恶在平时被刻意掩盖,在那一刻这种恶战胜了法律的威慑,战胜了理智。
强奸致人死亡
很多人知道强奸罪,也知道例如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对于强奸致人死亡了解比较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该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细化规定,即“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
强奸致人死亡属于强奸罪的范畴,是强奸罪的加重处罚因素,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强奸行为直接或者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
从犯罪嫌疑人主观意愿上来说,并不希望造成被害人死亡这样的后果,但是后果依然发生,就当从重处罚。
比如,被害人在受到侵害后,因不能接受被侵犯的事实,选择自杀,依然可以认定为强奸致人死亡,因为两者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本案既然暂时认定为强奸致人死亡,那么就可能是雷某某的强奸行为直接或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而非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
当然,死者的死因还需要法医鉴定,鉴定结果才能真正定性这起案件。可雷某某涉嫌强奸罪是板上钉钉的事,就看会不会涉嫌其他罪行。
女性应该学会保护好自己
案发当晚已经到了深夜,我相信在这寒冷的冬夜,应该也不会有太多的生意,那么独自一个女人在店内,本身就存在隐患。
遇到别有用心之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行为就极易发生,毕竟无论从时间还是环境来说,都是犯罪分子认为“有利”的。
所以,对于女性来说,特别是夜晚的时候,一个人独处的危险系数很高,应该引起每个女性的警惕。
再者,如果单身一人的情况下遭遇暴力犯罪时,应该抛弃除去生命之外的任何东西,先力求自保,切勿和犯罪分子硬碰硬。
犯罪分子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精神处于高度亢奋高度紧张的状态,如果此时刺激到他们,极易引发犯罪分子更加疯狂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
虽然当今社会治安状况已有很大改观,可依然需要警觉躲在黑暗角落中那些邪恶的眼睛,特别对于本身处于弱势的女性群体来说。
又发生在江西,又是一起强奸至死案件,看到这起恶性强奸至死案件,首先让我感觉到非常震惊,在现实社会中发生了如此恶性强奸至死案件,嫌疑人累某某太过凶残,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举措,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希望处以死刑吧!最好立即执行。
来着网友爆料:1月3日,江西东乡区某药店发生了一起恶性强奸至人死亡案件,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调查取证,调取附近视频监控以后,初步判断作案嫌疑人为41岁的雷某某,经过16小时的刑侦,1月4日下午7时左右将犯罪嫌疑人雷某某抓获到案,经审讯后雷某某供述:由于夫妻长期分居两地,生理需求无法满足,经过药店看到女店员一个人在店里,于是产生了邪恶的想法,最后犯下了如此恶性案件。
对于这起强奸至死案件,@乌鲁木齐的小柴认为,雷某某罪大恶极,作为男人,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理应遵纪守法,不能做成违法犯罪之事,就算和妻子两地分居,也要学会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可以通过视频,打电话等和自己的妻子聊天解闷,培养感情,而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脑子一热,就冲动的做出这样的违法犯罪之事,害人害己,毁了两个家庭,让远方的妻子怎么办?
药店防范意识太差,晚上怎么能让一个女店员值班呢!如果被一些图谋不轨之人盯上,估计凶多吉少,活生生的案例,为这位女店员感到惋惜,年纪轻轻就被雷某某折磨至死,悲哀啊!
因为生活所迫,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两地分居夫妻,大部分都过得相安无事,和谐家园,共同维护,试想雷某某41岁年龄,长期两地分居,心里难免想入非非,出现这样的情况,他就应该经常去看看妻子,夫妻团聚一下,增加夫妻之间感情,可是雷某某并没有这样的去做,而是为了私欲,把手伸向了犯罪道路,最终走向了不归之路,
由雷某某案件我们可以看到,夫妻之间感情很重要,如果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最好不要过两地分居的生活,保持良好的心态,过好自己幸福美满的生活吧。
最后说一声:雷某某犯下了如此道德败坏的恶性强奸杀人案件,一定会得到法律的审判,还死者一个公道,希望这位女店员地下有知,瞑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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