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对国家宣战时,双方的大使馆人员怎么回国
这要看是哪个国家的政府处理这件事,如果是霸气侧漏的大清政府,肯定不会让大使馆人员回国。
因为在庚子之变的时候,慈禧还没有向西方各国宣战,就让义和团围攻各国驻华使馆,将德国公使克林德给杀了。
但是像慈禧这样奇葩的当权者,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
中国是个礼仪之邦,历来讲究“两国相争,不杀来使”,两个有外交关系的国家,更不能为难对方的使者。
因为善待是相互的,双方都有外交人员在对方国家,你虐待、杀害了人家的外交人员,人家也会以牙还牙。
尤其是到了现代,国际上有了很多公约,各国纷纷加入,认可了国际交往的规则。
关于如何对待交战状态下的对方非战斗人员,国际公约也有明文规定。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规定:如果两国相互宣战,处于战争状态;或者两国还没有宣战,但发生了武装冲突发生,处于事实上的交战状态,当时还在交战国境内的敌国平民,享有基本的人权,双方应该允许对方的国民离境回国。
具体规定如下:(1)平民居民本身及平民个人不得成为攻击的对象;(2)禁止对平民的攻击实施报复;(3)保障平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把他们安置在某一地点或地区,以使该地点或地区受到军事攻击;(4)不得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对平民施加压力,强迫提供情报;(5)禁止对平民施以体刑和酷刑,特别禁止非为医疗的医学和科学实验;(6)禁止实行集体刑罚和扣为人质;⑦应给予平民以维持生活的机会,但不得强迫他们从事与军事行动直接相关的工作;(8)只有在安全的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才可以把有关敌国平民拘禁或安置于指定居所;(9)对妇女和儿童的特殊保护。
同时,交战国的外交代表和领事官员以及使、领馆的有关人员有返回其派遣国的权利。
因此,世界上任何一个的政府是不会像大清政府那样任性的。
根据国际惯例,两国一旦开始交战,他们的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就会自动断绝。
交战双方会同时关闭在对方的使、领馆,所在国有义务安排外交人员安全离开。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抗战时期,国民政府软弱无能,就对日本采取了非常罕见的外交政策。
1931年918事变发生,东北被日本占领,蒋介石忍气吞声,没有向日本宣战;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日军铁蹄踏上华北大地,国民党政府也没有向日本宣战。
因为蒋介石太没有底气,觉得没有中国实力抗击日本入侵,他们希望通过忍让日本停止侵略脚步,保住国民党的半壁江山。
直到1941年12月9日,珍珠港事件发生后,国民政府才向日本宣战,因为蒋介石觉得,美国跟日本翻脸之后,中国有救了。
不过像国民政府如此“大度”的政府,世界上也是绝无仅有,一般来说只要交战都会相互关闭使馆。
正常情况下,两国开战都是有先兆的,双方首先要唇枪舌剑,相互进行战争威胁,一旦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双方没有宣战,就要撤出外交人员。
我们知道美国是世界各国中打仗最频繁的国家,美国一旦想要在哪里发动战争,首先会撤走那里的外交人员和公民。
所以当地区形势紧张的时候,世界把目光关注在美国是否撤侨,以判断美国会不会动手。
海湾战争之后,萨达姆一直跟美国玩猫鼠游戏。911恐怖袭击发生后,全世界各国都在慰问美国,唯独萨达姆幸灾乐祸,说这是美国的“报应”,美国忍无可忍决定教训萨达姆。
美国在动手之前一个月,就开始撤侨了,同时也关闭了驻伊拉克使馆,其在伊利益通过第三国使馆代管。
至于两国交战前后,大使馆外交人员及其家属离开的方式,看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来说都是乘坐航班或者本国外交部安排的专机离开,这样速度快,安全系数高。
距离不太远的话,也可以乘货轮离开。
距离更近的话,也可以乘坐汽车回国。
以上我们所说的,是正常情况下两国宣战之后使馆外交人员如何离境。
如果是没有任何先兆,一国对另一国发动突然袭击,使馆外交人员离开就成为难题,而且还要吃点苦头了。
1941年12月,日本偷袭珍珠港,为了保证偷袭成功,日本当天才向美国宣战。
宣战之后,两国之间就开始动手,乘坐任何交通工具都是不安全的。因此日本驻美国大使野村吉三郎及其同事不得不滞留美国,被“保护”起来;美国驻日本大使和其他外交人员也滞留在了日本,不能回国。
直到1942年,日美两国外交部才做出安排,让对方大使回到各自的祖国。
美国副领事约翰逊乘坐专机回国,下飞机的时候推开了记者的话筒,大声说:“我什么都不想说, 我要回家,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我老婆了。”
尊重客观事实,探究事件真相,我是军武视界,欢迎关注。
战争不仅意味着杀戮,也意味着一切规则都不可能被正常推行。按常理来讲,两国交战不斩来使几乎是铁律,可是一旦战争爆发,像这些不成文的规定便不会被交战双方严格遵守,就连《日内瓦公约》这类明文规定都难免被践踏。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些战时粗暴对待外交人员的案例,后者归国的过程可谓是难上加难。
特别的外交案例
对我们而言,抗日战争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战争案例。令人难以相信的是,虽然当时的日军早已开始了侵略行动,该国却一直没有向国民政府宣战,当然了,后者为了“赢得”足够的斡旋空间,也一直没有向日本宣战,这种畸形的状态一直被坚持到1938年年初,德国调停无效,日本侵华战争持续扩大的情况下,国民政府最终决定召回驻日大使---许世英,后者因此乘船返回国内,不得不承认,许世英的归国之路还算顺畅,或许是当时的交战两国并未宣战,也或许是日本为了本国驻华外交人员的安危,日本高层自始至终没有为许世英归国制造什么麻烦。
不过,日本向来邪恶,该国与美国之间的外交冲突就非常过分。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出于报复的目的,率先扣押了日本驻美大使野村吉三郎,日本也扣押美国驻日大使格鲁以做出回应。双方大使因此在敌国境内滞留1年,直到第二年,美日双方才通过交换的方式接回了自家大使。
当然了,战争能够摧毁一切,战时的人们同样有可能丧心病狂。李先生虽然不是什么外交人员,但军阀张作霖愣是直接冲进苏联领事馆抓人,这种情况根本不符合任何国际法。如果说小国实力有限无法保证外交人员在战时的安全的话,就连美国这种超级大国在战时也很难把自己的外交人员安排合适。
当国民政府首都南京被我军收复后,美国驻华大使并没有急着去广州,他反而更希望北上,但这种想法被美国当局断然拒绝,司徒雷登先生因此黯然离开中国。
战争爆发后,外交人员正常的撤离方式
虽然战时的外交突发事件层出不穷,但在正常情况下,就算交战双方打得再凶,他们也不会贸然去欺负无辜的外交人员。如果交战双方没有断绝外交关系,他们会密切监视对方的外交人员,必要时候,双方还要依靠外交人员斡旋。如果双方决定断绝外交关系,他们会正式发出照会,并驱逐包括对方大使、领事在内的所有人员,后者必须在对方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当前所在国。当然了,如果战事激烈,这些外交人员可以先去第三国或者中立国,然后再转道回其本国,这才是正常操作。------欢迎点赞、关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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