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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为什么能和江冬秀走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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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与江冬秀两个人,

是怎么看,都怎么不合适的类型。

拥有35个博士学位的文学大师胡适长相斯文儒雅又才华横溢,他海外留学归来,做到了北大的校长,是新文化运动的提倡者;江冬秀是小脚女人,大字不识几个又脾气暴躁,两个人因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走到了一起,没有人看好他们的婚姻,都觉得他们又会如鲁迅和朱安一样是个悲剧。

可是他们却在风风雨雨中携手终老,胡适还为她写下了新三从四德:

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胡适其实也是一个风流才子,他的一生与好几个女子纠缠不清,更有韦莲司和表妹曹德英为了他终身未嫁,可是他却是一个世人眼中的怕老婆的人,不管胡适与这些人是否深情,却还是守着江冬秀过完了一生,江冬秀其实还是有过人之处的。

江冬秀一把菜刀捍卫爱情。

江冬秀有着自己强悍的一面,镇得住胡适。胡适和表妹曹诚英曾经有过一段感情,两个人在杭州烟霞洞清修寺的斋舍一起住了三个多月,曹诚英怀孕了,胡适是真的对这个表妹动心了,回去要和江冬秀离婚。江冬秀怒了,拿了一把菜刀出来:“要离婚可以,我先杀了两个孩子,自己再自杀,你去过你的好日子。”胡适是个文人爱面子,哪里见过这阵势,不敢说离婚了,再也没提过离婚。但是胡适还是有良知的,要是徐志摩的话,别说是菜刀了,就是搬出虎头铡也阻止不了他离婚了。

江冬秀善待胡适的初恋。

江冬秀一把菜刀镇住了胡适,但是江冬秀也是一个善良的人,她恨曹诚英破坏自己的感情,但是对于默默奉献的胡适的初恋情人,江冬秀又是非常好的。韦莲司是胡适的初恋情人,是胡适1914年6月在美国纽约康乃尔大学结识的女友,这个女子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胡适对她的评价很高“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胡适不敢违背母亲的意愿,回去和江冬秀结婚了,但是韦莲司一直默默地关注着胡适,为胡适付出了很多。1959年,74岁的韦莲司卖掉了自己的房子,把积蓄都给了胡适,她对胡适说:"我想为你重要著作的出版和英译尽些微薄的力量。

江冬秀被这个女子感动了,对韦莲司也非常好。1962年,胡适去世时,江东秀将韦莲司的一张照片放在了胡适的陪葬物里,三年后,江冬秀还向韦莲司要了一份手写自传放在胡适的书稿中。江东秀认为,胡适的生命里要有这个女人才完整,生前有,死后也要有。从这里可以看出,江冬秀还是很有人情味的,并不是只有悍妇的一面。

江冬秀对胡适非常好。

胡适大名重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

江冬秀对胡适非常的好,江冬秀会做可口的饭菜,不仅对胡适好,对胡适的家人也非常好,还没结婚就去照顾胡适的母亲,胡适的母亲非常喜欢江冬秀,当初就是胡适的母亲逼着胡适回来娶江冬秀,在胡适母亲的眼里,江冬秀是非常好的儿媳妇,她也没有看错人。

江冬秀虽然没有文化,但是却懂官场的尔虞我诈,江冬秀淡泊名利,一直不希望胡适涉足官场;抗战时期,江冬秀逃难,都没有丢掉胡适的几十箱子书,胡适非常感激江冬秀,他曾经这样说:“北平逃难出来的教书先生,都没有带书。只有我的七十箱书全出来了。这都是你一个人的大功劳。”

胡适对江冬秀有感情。

胡适最后还是被江冬秀感动了,在修祖坟的时候,在碑文上胡适写了这么几句话:两世先莹,于今始就。谁成其功,吾妇冬秀。从这些文字可以看出,胡适是非常敬重妻子的,这么敬重,自然也就是喜欢了,胡适还是对江冬秀有感情的。

1962年,胡适突发心脏病去世,被埋葬在台北南港中央研究院对面的胡适公园小山上,1975年,江冬秀去世,与胡适合葬,墓碑上写着“中央研究院院长胡适先生暨德配江冬秀夫人墓”,胡适和江冬秀又可以在一起书写他们的传奇故事了。

胡适厮守夫人江东秀一生不离不弃,应该与他母亲有关,也是他最敬爱的母亲送他一生的“礼物”。

与三岁多儿子胡适一起学识字达千字以上。23岁守寡23年去世时,胡适已留学美国归来成教授,达成其母夙愿。而胡适能成为一代国学大师,正得益于胡适上蒙馆时学费每年两块银元,母亲却由初始送6元终学送12元的优厚学金得先生另眼相看,使胡适获一生最得力的讲书,受益一生。


胡母弟弟患血吸虫病,接到家中,割臂肉当药引烤焦食之。 丈夫教她识字时写的红方纸儿她珍藏一生。 族人因困窘而变卖《图书集成》一部卷轶浩繁大书,胡母知儿子喜欢,借钱买下。

胡适一生厮守母亲包办的媳妇江冬秀应有报母恩之意吧? 读《胡适传》第一章,为胡适母亲之伟大而感动,选摘事迹片断以飨书友![/cp]

胡适之所以能和江冬秀结婚,并恩恩爱爱地走到最后,其中有三个重要因素:其一是胡适的为人;其次是胡适对母亲的孝顺;再者是胡适在文化上的认同。

一个是留洋博士,一个是乡下村姑;一个西装革履、气宇轩昂,一个小脚千金、颤颤巍巍;一个最先接触了声光电气的现代文明,一个在乡野村间感受不到时光的流逝。这似乎是两个时代的人,但他们最后结为了夫妻。这就是胡适与江冬秀,民国时代坚守婚姻传统的样板。

就为人来说,胡适真是我们这个国度里少有的谦谦君子。我觉得一个人要语出惊人并不难,只要舍得了这张脸,人都可以与众不同、石破天惊一番,我行我素也好,特立独行也好,只要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无论伤害到谁,都可以满不在乎。

那个时代,那些读过一些书、接触过现代文明、或者留过洋的知识分子,大都以少有的勇气反对父母包办,或者是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的婚姻。徐志摩如此,鲁迅如此,还有很多人都如此,似乎是一种潮流。然而,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再娶陆小曼这件事中,不仅伤害了张幼仪和她的家庭,也伤害了自己的父母,更伤害了那个曾是自己好朋友的陆小曼的前夫王赓。但徐志摩为了一己之私,伤害了这么多人他也不管不顾,这就与私德有关了。而鲁迅对婚姻的选择,最后也让那个绍兴乡间的村姑朱安守了一辈子的活寡。

胡适不是这样的人。胡适在当时也好,以后也好,他的做人原则都是如此,要通过伤害别人来满足自己的欲望的事,胡适一般不会去做。所以,有时候就难免为了成全他人,而委屈了自己。所以,胡适的婚姻谈不上幸福,但很恩爱。

胡适是一个孝子,尤其对母亲百依百顺。这种孝顺不单是因为文化,还因为内心的感激。胡适5岁父亲就去世了,是母亲冯顺弟将他养育成人,不但供胡适读书,还送他出国留学,这在那个时候的母亲中,是十分罕见的。在最困难的时候,冯顺弟为了让儿子读书,不得不变卖家产,变卖家什来供他上学。

即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满足儿子的学习所需,母亲还向别人借过八十块大洋,给胡适购买了一部《古今图书集成》。所以,感激于母亲的含辛茹苦,胡适一直对母亲非常孝顺。有时候对比颇有趣味,胡适因为对母亲的孝顺,与江冬秀白头偕老;鲁迅因孝顺母亲,让朱安成为了家里的一尊木偶。

胡适在文化上,对于包办婚姻,也有一定程度的认同。当年,他在美国康奈尔大学读书的时候,有一次曾应学生会的邀请,做过一个《中国婚姻制度》的演讲。当时,西方人对中国的包办婚姻多有嘲笑和批评,认为包办婚姻是“盲婚”。胡适针对美国人的批评,在演讲中辩解道:“贵国人结婚,男女事先恋爱,恋爱热度达至极点乃共缔姻缘。敝国人结婚,从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谋面,结为夫妻后,始乃恋爱,热度逐渐增加。是故贵国人之婚姻是爱情之终也,敝国人之婚姻是爱情之始也。”

这段话虽然不能完全看作胡适对包办婚姻的赞同,但也可以认作是他对包办婚姻的理解。从中既可见他略带矛盾的辩解,但更可以看出他宽容豁达的秉性,胡适真是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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