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获得玛莎拉蒂的方法
1.网上购买:可以在各大网络购物平台上挑选适合自己需求的款式和颜色,通过网上购买来简单获得玛莎拉蒂。
2.到玛莎拉蒂服务网点前往购买:可以选择在某一家玛莎拉蒂服务网点前往购买,前往前可以网上先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好的服务。
3.从二手车市场购买:可以搜索本地的二手车市场,选择最符合自己需求的玛莎拉蒂车型,并查阅车辆的历史保养信息,更加细致的筛选,来购买人手一辆玛莎拉蒂。
107万买辆玛莎拉蒂竟是事故车,起诉车行赔偿440万,官司获胜你怎么看
谢谢!时常看到一些师傅指导建议到4s店买车时,必须观看,注意哪个部位有涂改,作假的痕迹,假如发现这等现象坚决放弃不买。这是买卖双方的需求与责任。点赞。
花107万买的玛莎拉蒂是事故车,起诉获得440万官司款,值得,可喜可贺。为啥?因为玛莎拉蒂的事故车有种诈骗的行为。如果售前告知车子实情可酌情惩罚,否则从严。
我兄弟曾提议买一辆二手的七座的商务车,我反对,说二手车的隐患就是事故车。事故车会带给我血光之灾也未可知。再说一辆行驶8年的车子还卖21万。原价27万,于是我坚决反对。
其他事宜不论。总之,判的对。
判的好,法律越来越健全,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真正有所保障。
重要的也是大家要有维权意识,要对自己的基本权益有所了解,对了执法部门来说也要依法执行,人人平等。和谐社会靠的是每个人的一点一滴的努力。
说到这个案子,卖事故车辆,以次充好,所有类似的事我觉得都应该重判,只有提高违法代价,后果严重了,才会有更多的人遵纪守法。
这个可以很肯定的说,是要非常非常大赞赞赞赞👍的。说明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正义的。
车友都知道,事故车经过改装之后,虽然可以还原车的原貌,但是车的性能以及参数是不能恢复出厂设置的。所以在以后的行车过程中,由于出现过事故,所以安全性问题是没有保障的。
类似坑消费者的行为,普法君做记者经常遇到,因此我的回答是:判的好!
看看我的理由:
1、这是对销售奸商的惩罚性措施
买车,对于百姓来讲,怎么说也是一件大事吧。曾几何时,大家伙为了买一辆心仪的车辆,熬灯守夜选车、马不停蹄跑车展、七拼八凑买车钱,新车到手后那份喜悦,自然溢于言表。
可就是这过程中,总会有那么一些奸商,以低配冒充高配、翻新车、事故车当新车卖等现象屡有发生。
但是,现在再抱着这种心态坑人的销售商,基本算是脑子短路喽,因为现在的消费者也不是傻子,他们前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侵权责任法》保驾,后有自媒体、论坛平台、传统媒体护航,消费者再也不怕你店大欺客喽。
比如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为何要赔三倍,这基本就是给销售商一个惩罚性措施,在你头上带个“紧箍咒”,警告你时刻注意别再坑人。
2、消费者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以前那种“爱哭的娃儿有奶吃”的维权方式已经被消费者抛弃,现在动辄就跟你销售商法庭见。
君不见,因为购买到“问题豪车”而与销售商对簿公堂的案例越来越多,并且多是以消费者胜诉告终。
这些车辆中,多是几十万、上百万的宝马、路虎、玛莎拉蒂,甚至还有数百万的法拉利,都是消费者“退一赔三”维权获胜,有心朋友可以自行搜索。
普法君曾经采访过一个奇葩事件:某个土豪级消费者,家里人从一个4S店连买了三辆宾利,总价达1000多万呢,结果咋滴?每辆车都发现有问题!最后消费者闹得,直逼得宾利总部都出面协调……
其实,这也是说明一个问题,在法律越来越健全的今天,只要你依法经营,没有谁会找你麻烦,但你若心怀不轨、暗中使诈,那不客气了,一个人看不出 、两个人看不出,当第三个“大神级”的消费者盯出端倪时,那你惨了……
紧凑车型,卖一辆你才赚几千;中高端车,卖一辆也就赚个几万块不得了了,这家伙,一个“退一赔三”绝对把你一季度的利润给你报销……
以后,你还敢坑消费者么?
谢谢邀请。107万买辆事故车,起诉车行赔偿440万,非常值得。因为在买以前车行没有告知此车是辆事故车,首先车行有欺诈的行为,心存侥幸,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这种奸商就得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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