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收入需要缴税。
向关联企业借款,并取得利息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但是,纳税人将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或者自行及其他方式将资金贷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而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以取得的利息收入的6%(小规模纳税人3%)交纳增值税。
请问金融企业怎么交税
营改增后金融业如何纳税,税率的规定如下:
1、营改增后金融业和生活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年应税服务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税率是6%。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3、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4、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5、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很多人都在说金融服务费到底有没有缴税!我想问,如果缴税就是合理合法的收费吗
缴了税的,未必就是合法。合法的事情,未必就是合理。缴税、合法、合理,这实际上是三个不同层次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在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非法收入已被纳入课税范围,同样应当缴税。在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支持,学术界也存在一定争议,但在征管实践中,对非法经营的征税,并没有实质的障碍。
一方面,纳税人在进行日常申报时,税务机关无法判断其合法与否,只能根据申报一并征收。即便非法收入事后被收缴,原来已征的税款也不作退回。比如,近年来,南京和广州等地先后对“三陪服务人员”征税,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另一方面,由于非法经营的所得未必能够在事后处罚时被全部没收,如果非法收入没有纳税义务的话,就显然影响了税收的公平性,变成了合法经营要缴税,非法经营赚得多反而不用缴税。
因此,有消息表明,2005年8月,税收基本法起草研讨会把“实质课税”(只针对收入课税,而不管来源是否合法)这一原则提上了议程。
现在回到问题的本身,之所以要对漏油奔驰车涉及的西安利之星收取金融服务费的情况进行调查,关注其有没有缴税,是因为这是一个很自然、很有效的切入点,由此进入可以充分了解企业经营情况,从而核查发现它有没有其他违法行为。其关键并不在于这项收费是不是合法上,所谓醉翁之意不仅在酒。
首先要说的是收金融服务费,可以说是大部分的4s店都在进行,这是他们的灰色收益,不收白不收。
法律规定,4S店在进行相关销售的时候,不能乱收这个费用,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有的4S店都在进行这个费用,可以说这已经成为了一种行业的潜规则。
所以从第一点上来说,收这个费用就是不合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收的这个费用,上了税,又怎么说呢?
我的认为,还是不合法不合理。
首先第一条就没站住,收这个费本来就是不合法的,哪来的合理之说呢?
缴税是因为这是你的一笔收益,既然进了账,就该缴税,任何时候,有收入就必须要做好缴税的准备。
这两件事情从两个方面来看,他所面对的主体是不同的。
先说收费,收费面对的主体是消费者,本来收费就是不合理的,所以就应该退。
再说缴税,交税面对的主体是税务局,所以这是两件事情。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4s店收这笔费用都是走的私人账户,主要目的其实无非两点,第一不合法,第二就是为了避税。
如果你买过汽车,你会发现4S店还存在一个潜规则,那就是实际开的发票价格跟实际成交的价格不同,往往低于实际车价,美其名曰少交购置税!
广大消费者呢,可能因为尝到了甜头,实际上在进行保险赔付的时候,就发现这是一个很大的坑。本来你的车可能是20万,这个时候保险可能只能给你15万来计,等于说你白白亏掉了5万。
所以我们讨论什么事情应该分清楚所面对的主体,再来讨论合不合法和不合理的问题。
我是苏苏谷谷主孙智俊!
标签: #金融行业工资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