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公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哪些
一、负债业务
1、各类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
2、长、短期借款:短期有同业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转贴现、回购协议、大额定期存单和欧洲货币市场借款;长期有发行金融债券:资本性债券、一般性金融债券和国际金融债券。
二、资产业务
1、放款业务:一是按贷款期限划分,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贷款三类;二是按照贷款的保障条件分类,可分为信用放款、担保放款和票据贴现;三是按贷款用途划分,非常复杂,若按行业划分有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农业贷款、科技贷款和消费贷款;按具体用途划分又有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金贷款。四是按贷款的偿还方式划分,可分为一次性偿还和分期偿还。五是按贷款质量划分有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等。
2、投资业务:用于购买有价证券的活动。主要对象是各种证券,包括国库券、中长期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市政债券或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公司债券。
三、中间业务
主要有三种类型,即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以及与利率或汇率有关的或有项目。
担保和类似的或有负债包括担保、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票据等。
我国的金融机构有那些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划分大致有以下四类:
①货币当局。
又称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没有这个银行,国家的货币运转就会发生紊乱。
中央银行是发行货币的银行,只有它能发行货币,它是银行的银行,当银行没有钱的时候,可以向中央银行借钱,中央银行是整个社会最终的支付者。
②银行机构。
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又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
③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合作社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中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公司、财务公司,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④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包括外资、侨资、中外合资的银行、财务公司、保险机构等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业务分支机构及驻华代表处。
金融机构包括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交易所等等。
金融机构是指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包括接受存款的功能、经纪和交易功能、承销功能、咨询和信托功能等金融服务。
金融业务是什么意思
金融服务业包括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四个分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金融、保险业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其他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业、证券经纪与交易业、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和保险业等。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标签: #金融行业主要包括哪些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