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许多大佬都喜欢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以个人名义入股
1. 法律上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当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的规定,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a.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的行为,如人格混同、财产混同、虚假股东、不正控制等;
b.上述行为造成了债权人利益的损害
c.公司没有清偿能力
因此,在被投资企业的法人人格被否定时,即不再承认股东的有限责任,个人身份的股东存在着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导致财产破产的可能,而公司身份的股东,即使承担连带责任导致破产也不会连累投资者个人。
2. 税务上
a. 个人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规定,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b. 公司作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第26条第2项以及《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收益为免税收入,因此公司取得分红时,免收企业所得税。
c. 个人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跟进《个人所得税》第2条、第3条的规定,应按“企业转让所得”的税目,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d. 公司作为股东转让被投资企业股权时,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16条以及《企业所得税》第5条的规定,转让企业股权时,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的差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因此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投资,税负较轻。
我理解是,个人名义是无底限偿还,但是用公司入股法律上面对公司破产和股份风险划分都有明显的规定,实际上就是,以公司的资产对破产或者债务承担风险,不会涉及到个人资产
成立投资公司有以下好处:
1、企业控股权架构设计需要。
先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这样企业的控股权架构比较简单明晰。以个人的名义成立投资公司,再以投资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企业,并由投资公司对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这样的股权架构更为合理,所以也是绝大多数企业同行的做法。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很多公司,这样就需要个人股东直接面对这些公司,这显然不科学合理。
2、有利于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收购、兼并,有利企业快速发展壮大,提升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个人名义直接去兼并收购,显然不具有这种优势。
3、降低股东个人风险的需要。
以个人名义成立公司,如果个人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有可能被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果无法证明个人资产与公司自产相互独立,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注册其他企业,就可以回避上述风险。
4、税务筹划的需要。
成立投资公司,然后以投资公司的名义控制其他企业,这样其他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而如果以个人的名义注册公司,收到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这样做可能是基于多个方面的考虑,具体是因为什么原因,可能每家企业各有不同。
1. 税收上的考量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如果通过自然人持股,那么分红的时候,是先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再缴纳20%的股息红利个税;而如果这笔钱将来会用于再投资的,可以考虑设立投资公司。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2. 股权结构、风险和控制权
在公司的股权结构设计中,往往会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比如,什么类型的企业,所涉及到的税收不尽相同。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我们设立的是合伙企业,那么要考虑控制权的问题。这个时候普通合伙人(GP)一般是掌握控制权,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LP)一般用于参与分红,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设立A公司来作为GP,可以保持住控制权,C企业作为一个持股平台,同时,可以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来隔离风险。
3. 资金的考虑
有时候设立多层的公司结构,可以达到资金杠杆的目的。一般情形下,股东要绝对控制公司,那么要占比2/3。那么自然人要控制一家注册资本100万的公司,需要出资67万。而如果通过自然人持股一个投资公司A来控股另一家公司B,则通过出资45万,就能实现通过A公司控制B公司的效果。
所以,每家公司情况不同,大都是处于税费、股权结构、风险、控制权和资金等方面的考虑。
许多大佬成立投资公司去入股企业,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入股,这个里面确实是有很多的讲究的,下面来给大家揭秘一下。
1、降低投资风险
成立投资公司入股企业第一个目的就是降低投资风险。这些大佬,身价已经几十亿,上百亿,甚至更高了,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的财富,当然也需要降低投资风险。
而降低风险最好的办法就是成立投资公司,大佬们当然是控股,也吸收一些其他股东进来,这样大佬们的投资风险就能够大大降低了。
投资风险的降低主要是大佬投资额降低了,本来需要大佬投资一个亿的,现在大佬投资5000万,然后吸收其他股东进来,每个股东投资1000万,这样大佬的投资额就降低到5000万,显然大佬的投资风险降低了不少。
因此,大佬成立投资公司入股企业,第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
2、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好企业
大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好企业。大佬成立的投资公司,一般都会拉一些大股东进入一起投资企业,而这些大股东往往都是很多方面的专家,而且经营企业的经验也都是非常的丰富。
这样投资公司投资企业以后,如果企业有一些关系到发展大局的事情,大佬们就能够跟这些股东们商量对策,这样就可能想出来更好的办法,也就能够让投资的企业更好的发展,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
因此,大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好企业。
3、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
大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大佬成立投资公司,只需要保持相对控股,就能够控制投资公司了。
也就是说大佬可能只需要5000万甚至更少的资金,就能够控股一个亿的企业,这样就有利于大佬做大自己的盘子了。
也就是说,有时候,大佬们几百亿的财富,如果通过投资公司等的设立和投资,就有可能控制上千亿甚至更大规模的企业集团。
而大佬们能够控制的企业资产越多,那么可以动用的资源就越多,就可能让大佬们的资产更好的增值。
因此,大佬们成立投资公司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
4、结论
综上所述,大佬们成立投资公司入股企业,首先是为了降低投资风险,第二是为了做好企业,第三也是为了做大自己的企业盘子。
#理财大赛第三季#
担保公司是做什么的
担保公司可以分为融资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担保公司。还有一些不叫担保公司但做的担保业务,比如信用增进公司,中合担保等
融资担保公司
融资担保公司是有牌照管理的,只有金融局发了牌照才能开展业务。主要为融资活动提供担保增信,经过几轮的清理整顿,大部分融资担保公司都是有国资背景的,因为这样才能拿到银行的授信,有银行授信额度才能为银行贷款担保。有个别的民营的融资担保公司也能拿到银行授信,但这种的比较少。融资担保行业本身是一个风险与收益不匹配的行业,民营资本参与很多是为了自融,否则仅仅担保行业自身并不是一个高盈利行业,而且高风险,民营资本没有动力去做。
举个例子,担保公司为一笔1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银行收取利息假设在5%左右,担保公司一般保费在2%左右,但如果贷款出现风险,担保公司是要承担100%的担保责任的。这个例子里银行是稳赚不赔的,把风险都转嫁给担保公司了。
所以一般国资背景的,有政策性背景的国有担保公司,为扶持小微的目的展开业务,并不单纯以盈利为目的。
贷款担保是融资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其他业务还包括一些非融资类的业务,例如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
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还是比较严格的,经营数据要上报金融局,有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了准入门槛,担保公司的放大倍数,将担保公司的资产划分为3类,要求投资和委贷的金额限制。
非融资担保公司
这类公司不需要牌照,但不能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这类民营公司比较多。多是做一些工程保函类的业务。对于这类公司监管相对没有那么严格。
希望有所帮助
标签: #国资金融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