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和部下真的烹杀了福王朱常洵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笔者先来澄清一下,清朝官方修纂的《明史》之中,在福王本传中从来没有说过朱常洵是被烹杀而死。《明史》中固然夹带了很多私货,但事实就是事实,必须予以尊重。那么李自成烹杀福王这个说法又是从何而来呢?到底是谣言还是历史真相呢?不过在此之前呢,笔者觉得有必要先介绍一个这位福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自成剧照
朱常洵,生于万历十四年(公元1586年),是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生母即神宗的一生挚爱郑贵妃。万历皇帝因为郑贵妃的缘故,对这个儿子爱屋及乌,一心想立他为皇太子。但是到了明朝后期,朝廷已经不再是皇帝的一言堂。万历帝虽有心立第三子,奈何皇长子朱常洛却像一座大山一般横亘在面前。
朱常洛的生母是身份低微的王宫女,本就是皇帝陛下一时精虫上脑的产物。因此皇帝本人耻于皇长子生母的身份,外加对第三子的宠爱(皇帝次子早夭),让他念念不忘想废长立幼。当时想立朱常洵只有三条路:第一是强行违背《皇明祖训》将第三子立为皇太子,但是这样做的后果很可能对万历帝本人的皇位合法性带来冲击,并非上策。第二是废掉原配,立郑贵妃为皇后,从而将朱常洵的地位拔高到嫡子。但皇后并无过错,且深得太后庇护。神宗本人又缺乏其先祖宣宗朱瞻基和宪宗朱见深的魄力,这条计策实际上也并不现实。第三则是以拖待变,等皇后自然死亡。一旦皇后去世,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册立郑贵妃为继后,合乎礼法,百官无可指摘。
明神宗画像
事实上皇帝就是抱着这个想法,所以迟迟不立皇太子。百官也知道皇帝的想法,所以逼着他赶紧立皇太子。这场所谓的“国本”之争一直持续了十五年,共逼退首辅四人,部级官员十余人、涉及中央及地方官员人数三百多位,其中一百多人被罢官、解职、发配。在文官集团持续狙击之下,万历帝最终放弃自己的坚持,于万历二十九年(公元1601年)十月立皇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福王获封之后继续待在京城不肯就藩,目的显然是在等皇太子意外死亡。因此直到万历四十二年(公元1614年),朱常洵才在无可奈何之下就藩洛阳。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正月,李自成攻克洛阳,福王朱常洵被害。消息传到北京后,崇祯帝朱由检为之震悼,辍朝三日,赐谥曰忠。
朱常洵之死,在《明史》中的记载是这样的:
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桐棺一寸,载以断车,两人即其旁自缢死。—《明史卷一百二十·列传第八》
从这段记录来看,福王府中的两位承奉(王府内的宦官)还能伏尸而哭,至少说明朱常洵死后尸体完整。以清朝统治者对李自成义军的痛恨,倘若真发生了烹杀这样骇人听闻之事,没有必要为李自成做“尊者讳”吧?
此外1924年的时候,在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约500米处出土了福王的圹志,由其子朱由崧所撰写。圹志中隐去了福王藏身迎恩寺的情节,又为其镀上了一层坚贞不屈的光环,但大体和《明史》的记载还是互相吻合的。
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福忠王圹志》
福王剧照
那么接下来大家的好奇点来,“福禄汤”这个说法是谁提出来的呢?从现有史料来看,这个说法应出自于明末清初学者彭孙贻所著的《流寇志》。
闯贼迹福王所在,执之。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彭孙贻,浙江海盐人,崇祯十五年乡试第一。其父彭观民,在南明隆武朝出任太常寺卿。崇祯帝殉国后,朱常洵之子朱由崧在南京登基,改元弘光。当时明朝在江南的统治并没有遭到清军和义军的冲击,如果举措得当,守一个和当年南宋一样划江而治的局面并非一个难事。但是南明君臣互相倾轧,最终导致清军轻易过江,弘光政权迅速崩溃。
笔者以为彭孙贻出身清流,其对福王父子本身就存有极大敌意。其父效力于隆武帝麾下,必定也会对弘光帝的失败大加鞭挞。从这两个角度出发,彭孙贻不会对福王父子有任何好感,甚至会认为大明天下的毁灭,和老福王本人有着巨大的干系。此外笔者也相信福王之死,必定会有各种各样的留言传出,“福禄汤”或许只是其中的一种而已。彭孙贻将其记录在案,既表明了对于福王的厌恶,又突出了义军的残暴,可谓一举两得。
结语:通过上文的梳理,笔者的结论是福王被烹杀的说法并不可靠。福王朱常洵被义军杀害,这在明末宗室中是常有之事,并不足为奇。但是“福禄汤”的传言却未免将义军过于妖魔化。李自成屠灭明朝宗室,当时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拥护的,他没有必要用这样恶心的方式来立威。但是出于丑化福王和义军的目的,这样的谣言得到大肆的传播,其实也很正常。
此事确实存在,可怜肥胖的福王朱常洵被活活烹作“福禄(鹿)酒”,一个大活人变成肉酱,被人分食。其间过程且听大狮道来。
话说明末崇祯之时,朝廷腐败,偏锋连年大旱,府库空虚,百姓饥饿,于是农民起义由星星之火变为燎原之势。起义军盛极一时,号称十三家,七十二营,经过与明军连年大战,最终剩下可与明朝抗衡的,只有李自成和张献忠两家队伍。
今日单说这李自成,历史称他是个多重性格之人,他既爱护士兵的一面,也有嗜杀的一面。打下河南府(洛阳)福王朱常洵封地时,不知约束兵卒,令士卒随意抢掠,不知多少良家妇人毁在这些也是农民出身的兵卒之手,可谓遍地尸骨,家家戴孝。
其实这个福王朱常洵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为人贪婪,生活极其奢摩,金银财宝不厌其多,对当地的百姓也不和善,经常强行用低价强买他人土地。李自成率军攻洛阳前,有官员劝朱常洵将家中的财物拿出来用来犒劳将士,以鼓舞土气。但朱常洵却是个十足的铁公鸡,就是“一毛不拔”。
李白成兵临城下时,守城将士无心恋战,竟有人与城下攻城的农民军士兵称兄道弟,毫无大敌当前,你死我活的架势。副使王昌大声呵斥,竟被士兵扣押,总兵陈绍禹也被扣押。城上守兵,根本无心防御。不少人直接投了李自成,另一部分逃走,只有一小部分参与了抵抗。农民军轻而易举登上城墙,打开城门,此后几日,这洛阳城就乱了套了。那些没用来得及逃走的百姓,算是遭了秧。特别是女眷,为避免羞辱上吊的、投井的不计其数。
福王朱常洵与世子此时慌忙逃出王府,躲进了迎恩寺。李自成手下将士冲入福王府,大肆搜捡,金银珠宝,一扫而空。李自成入城后,下令搜捕福王。福王闻讯后,惊惶不安,手下大臣吕维棋说:“名义重要,王爷自杀算了,不要等到被抓住受辱!”
话虽如此,但福王那有胆量自杀啊,他还希望活着继续享福呢。不知谁走路了风声,很快李自成的手下一涌而入,将福王一把抓住,将大臣吕维棋也一并抓住。只有世子朱由菘一人逃掉。
众军士将福王押解到李自成面前,李自成两眼喷火,历数了福王罪状。吓得福王抖如筛糠,惊恐万状,频频磕头求饶。吕维棋看见福王这种没骨头的样子,又羞又恼,不由得对福王百般污骂,骂他贪生怕死,不是太祖皇帝朱元璋的子孙。李自成勃然大怒,命人将吕维棋舌头钩出割掉,而后枭首。
同时,李自成见福王体态肥胖,指着他对左右将官说:“此人肥壮,可做东西吃。”左右军士领命,将福王拖入厨房,将毛发拔光,洗刷干净,如同杀猪一般,割开咽喉放血,而后剖腹取心,把身上骨头剔去,肉割成块,做成肉泥。李自成又命令在肉泥之中加入鹿肉,混成肉酱,然后将有功将士聚来,置酒庆贺。宴会期间,李自成让人取出用福王肉与鹿肉做的肉酱,令每个头目品尝,并且对大家说:“此乃福禄(鹿)酒,还请兄弟们请畅饮!”说罢哈哈大笑。大家边吃肉酱,边喝酒,欢声雷动。接着又大宴三日,把洛阳富人家中所藏珍宝金银,绫罗绸缎,美女娇娃一并带走,撒离洛阳。
李自成行军打仗,为了使部队机动灵活,不准多带辐重给养。每到一处,就在当地筹粮。如果搞不到粮食,就杀人充饥,抓获的男人,或编入部队变成士兵,充作役夫,挑担拉车。抓到的妇女,分赏给士兵作为妻妾,或充作营妓。
明末杂记有记载“李闯攻某城时,如该城不战而降,人城秋毫无犯,一人不杀。若不降,守一日,攻城时十人杀一二;守两日,加倍为十人死四五;首三日,杀死又加倍。三日以上,便悉数斩杀,将尸体堆积起来焚烧,名曰‘打亮’!”
标签: #今日西安西郊区猪肉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