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状告老干妈,你怎样看待这两家企业?谁将会胜利
作为“南山必胜客”的腾讯还是那个腾讯,然而没有老干妈的老干妈,已经不是那个老干妈了。
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裁定,腾讯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将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旗下两家公司价值1624.06万元银行存款。
据说是老干妈公司跟腾讯签订了千万元的广告合同,但老干妈公司长期拖欠未支付所致。千万元对于老干妈来说,也就是一部豪车的钱,不至于拿不出来,不过离了老干妈的老干妈,真是处处危机四伏了。
老干妈陶华碧的发家之路
说到“老干妈”陶华碧,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一句言论:“我是中国人,我不赚中国人的钱,我要把老干妈卖到外国去,赚外国人的钱”。陶华碧曾说过,自己出口的第一个国家就是美国!当美国、法国等国代理商用想用几栋房子让陶华碧的公司搬到当地时,她断然拒绝了。
其实老干妈的诞生是一次偶然的经历,当时陶华碧开了一个食品小店,一些调料、辣椒酱都是免费吃的,由于辣椒酱的味道太好,有很多的客人走之后还不忘亲自找到老干妈买一些辣椒酱,到后来陶华碧发现卖辣椒酱赚的钱比开店还多,索性就开始建厂生产辣酱!经过多年调制、打磨,最终推出了以陶华碧为具有代表意义的老干妈这一品牌。
据数据调查,一瓶210克的老干妈香辣脆油辣椒,在美国亚马逊网站上的价格是11.99美元,折换成人民币约为73元,而同一款在国内某宝上也就12元左右。目前,老干妈拥有20多个系列产品,同时产品销往全球各地,产品出口已突破80个国家和地区。
老干妈“跌落神坛”
而就在2014年6月27日,老干妈正式退出公司股东行列,位居幕后。随后老干妈的两个儿子执掌公司,李妙行持股51%、李贵山持股49%。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国内市场出现了不少新辣酱品牌,老干妈“跌落神坛”。老干妈却在2015年被媒体爆出放弃使用口感较好但是偏贵的“贵州辣椒”,而是选择了价格更为便宜的“河南辣椒”。
而就在2019年,陶华碧重回老干妈,让老干妈起死回生!对原材料到生产过程严格监督,并且换回了原先的配方,当年老干妈公司销售收入破50亿元,同比上涨14.43%,创下历史新高”的好成绩。
而对于腾讯企业的情况,我也就不多说了,大家也都了解一些情况。
棠诗点评
不然老干妈在同等的品牌、众多的市场竞争下只会走下坡路,只是成为黄昏的迟暮老人了。
那么谁会胜利呢?腾讯法务部堪称法学界的一大奇迹,腾讯的法务部门在整个世界都是排的上号的,堪称打官司的常胜将军,因其在深圳南山法院打官司几乎从未有败绩,故被称为“南山必胜客” “亚洲第一法务天团”。
谁会胜利?无论是实力还是此次的占据的理,大家也都会猜到,我也不多说了。
我认为这场腾讯提起的官司,老干妈会赢!
6月30日,深圳南山区法院突然公布一则让人惊掉下巴的消息,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16240600元的财产。理由是老干妈公司在2019年3月与腾讯签订《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后,腾讯投放资源帮助老干妈进行广告推广,但老干妈公司并未支付,所以提起诉讼追讨涉及的广告费用合计是1624.06万元。
正当网友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老干妈公司迅速回应广告费一事,称老干妈公司从未与腾讯有过广告合作协议,还认为腾讯是被骗了!对于此事,老干妈方面称早已报警,而公安机关已于6月20日立案侦查!
老干妈公司欠广告费,这事情本身就不得大家关注,再加上这剧情一波三折,惹得一众,吃瓜群众大呼精彩。大家纷纷在期待,从不做广告的老干妈以及拥有最强法务的腾讯谁会赢?
对于这种情况我觉得腾讯与广告代理公司发生关系的可能性会更大。过程有可能是这样子的,老干妈找到某家推广机构要求帮忙推广,而推广渠道又找到腾讯并签订的合作协议。推广完了之后呢,由于某些原因不能支付费用给到腾讯,于是玩起了造假的把戏。于是这家推广机构成功的把双方蒙在了鼓里。
对于这种情况,老干妈肯定不认的,这也是其信誓旦旦的表示没有与腾讯合作的原因。所在这种情况下,那腾讯只能找这家与他签订推广协议的机构来讨回自己的广告费了。所以,这也是我认为老干妈会胜利的原因。
腾讯起诉老干妈,称老干妈在腾讯投放了千万元广告,但无视合同长期拖欠未支付。但老干妈称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有过商业合作。今日,贵阳警方发布通报,三人因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与腾讯签约被刑拘。
从来没有想过,腾讯公司作为国内互联网巨头,在签订合同时还可以被骗。难道投放广告之前,前期的广告费不需要付吗?
1.“老干妈”的知名度来源于陶华碧,白手起家,一直以来坚持的经营理念就是“不欠员工一分钱,代理商、供货商之间互不欠帐,不入股、控股、上市、贷款”。
然而,随着陶华碧退居幕后,管理层更迭,新的理念也在“老干妈”企业内部悄然发生改变。营销动作不断,但产品口碑却在下降。“老干妈”变成了没有“老干妈”的老干妈。
2.从通常的角度讲,拖欠如此大的巨额款项,腾讯在起诉前会和老干妈进行协商,或者发函给老干妈,那么老干妈显然在被起诉前就应该知道发生这种事情。腾讯仍然质疑起诉,这里面肯定还有没有披露的细节。
3.如果,最终证实犯罪嫌疑人自己私刻公章,进而签订合同,那么老干妈是否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如果腾讯有证据证明,老干妈知道腾讯在为其宣传,而且知道应该付费,但是没有作出否定的意思表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老干妈可能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虽然,有人冒用老干妈的名义与腾讯签订了合同,如果老干妈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有人冒用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从诚实信用的角度,也应该告知腾讯。否则,就是坐享客观上产生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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