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 其吏,执《大语》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 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役三年。敢有 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
看起来,他不仅仅同意“民告官”,还支持“民捕官”,他还曾经下令:
十二部政使及府、州、县,肤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 乡扰民,其禁止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 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 精壮拿赴京来。
今后敢有仍前夺民取采虾鱼器具者,许民人拿赴有司。有 司不理,拿赴京来,议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
不过,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仅仅能出现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一死,人亡政息,这样的法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很难得到贯彻。
因此,我们在历史文献中,“民告官”的情况实在凤毛麟角。不过,明帝国庞大官僚体系中自带监察机构,却一直对官员的违法行为发挥纠察作用。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罪,百姓并不是非要去拦着所谓的“八府巡按”(即明朝时候的监察御史)的轿子告状。百姓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百姓直接向上级的主管部门“举报”。另一种则是去击打皇宫门前的“登闻鼓”来告状,只是这种方式对告状的类型有限制。另外,还可以制造舆论,引起特殊机构的注意。同时,匿名告状一般不被受理。
一、明代的“上访”
在中国古代,没有现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普通百姓告发官员,朝廷原则上是不鼓励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古代依靠的是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来维持秩序。“民告官”等同于“子弑父”。所以在明代之前,百姓检举官吏,先要吃个几十大板!
朱元璋刚登基的时候,为了澄清吏治,对“民告官”放宽了条件。如果遇到官吏贪赃枉法,百姓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状纸检举。御史接到状纸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所属的上一级官府,或者同级的监察部门(按察使司等)进行审理。
另外,洪武年间还规定了,百姓可以直接进京投递状纸,官员们不能阻挡,否则杀无赦。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一条基本就作废了。
二、击鼓鸣冤
民间如果想告状,还可以通过“登闻鼓”,直接向皇帝提起诉讼。明代的皇宫门前设有“登闻鼓”,告状的人可以自行前去击打,有负责的鼓官来问询,并接受状纸。初期时,百姓通过“登闻鼓”告状,朝廷一般第二天就会给出答复。但是成化以后,朝廷吏治败坏,贪官污吏多不胜数,“登闻鼓”告状就没那么容易了!
值得一提的是,敲“登闻鼓”告状有几个限制条件:
第一,“登闻鼓”不受理婚姻、财产、普通斗殴等等民事案件。
第二,所有案件,必须先提交地方州、县衙门处理,地方上“不予受理”,再找监察御史,如果以上部门皆不授理,才能通过击鼓来鸣冤。
第三,万历以后,不允许藩王通过“登闻鼓”告御状。
三、告状必须有状纸
明代实行“诬告反坐”制度,所以一个人诬告另一个人什么罪,诬告被证实了,自己就要承担相同的罪名。因为有这样的反坐制度,所以要求一切申诉与告状,必须有白纸黑字的状纸,朝廷不接受任何的匿名告状。不识字的人告官,可以委托他人代写状纸,自己在状纸上面签字画押。
四、特殊“检举”,制造舆论
除了前面讲的检举方式之外,其实明朝还有一个非正规的检举途径。明朝虽然不允许匿名告状,但是明朝的“特务组织”——锦衣卫,是接受匿名告状的。在明代的中后期,因为民间乱打“登闻鼓”的现象越来越频繁,负责看守“登闻鼓”的官员玩忽职守,最后明朝就干脆把“鼓官”设到了锦衣卫之中。
锦衣卫是明朝皇家的特务机构,向来以残暴出名。普通人除非有天大的冤屈,或者十分确凿的证据,否则根本不敢进去敲鼓。假如不怕死的,可以通过在大街上散发各种传单,制造流言来引起锦衣卫注意。明代中叶以后印刷业十分发达,朝廷对出版物和印刷品管得特别松。要想检举某位官员,只需要花钱找人印传单,在街上撒就可以。
无处不在的锦衣卫探子,自然就会把它们当成“情报”收集回去。这些锦衣卫本平时就喜欢“无中生有”,敲诈官员,现在有人检举揭发,他们其实挺欢迎的,不过就是要小心“散传单”时被抓。所以,这种方式其实是最危险的一种!
结语
明代检举官员,主要是“给事中”和御史的职责。民间检举官员,可以向监察御史递状纸,可以击打“登闻鼓”告状,也可以采用特殊手段制造舆论,以引起特务部门关注,都会收到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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