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工资待遇那么高,符合按劳分配的原则吗
所谓按劳分配也有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之分,所以不能简单理解。这条新闻(金融业高薪水)牵扯的主要问题,一是高薪水是谁决定给他们发的或者通过了怎样的劳资程序,二是这些高管的经营业绩是否匹配得上如此高新,三是这种超高薪资的显然不合理谁该负责?
金融业高薪,对于某些基层工作人员来说应该是符合其单位自定的按劳分配原则。比如银行,保险的业务员,柜台服务等都是有指标考核的。我想,问题是指中高层,尤其是高层的薪资,其实早在有关高薪养廉的说法前后,许多机构包括金融,保险,信托,证卷,及一些非金融的市场主体基本上都实行了高标准的薪资及其它的福利待遇!由于行业的不同,完全以按劳分配去套用,去衡量所谓高低,显然是不会被精英接受的。
以前都有一个工资总额的控制,调整工资的过程复杂,繁琐,还要层层审批。现在放开了,即使高薪了,是否报备,审批就不得而知!然问题的关键是在某些大型的企业,公司,高管的高薪是否与其单位的业绩挂钩?
金融业工资待遇高是指高管,一般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员工,一个月工资也就三、四千元的水平,还不及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民工,员工的工资被总行、省行和市行的管理者们平均了。所以众多的银行一线员工的年收入,被许许多多不知情的人冤枉了。
现在都实行股份制,比如:原来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变成了股份有限公司,农民入股办的农村信用社变成了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他们的工资没有上限,大股东老板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年终有积效奖金,年终奖金就会花样翻新按层次职务发给。他们的工资表面上与事业干部差不多,实际上都是工资翻翻!这是不争的事实。
完全背离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不同,各行各业千差万别。一些行业国家垄断经营,这样的行业的管理者应该按国家的工资标准理顺,可以根据经营业绩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标准由考核部门核定,报上级部门批准。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公有制企业并不是哪个行业赚得多就可以不受限制的发高薪。只是你所在的行业不同而已,比如烟草、电力、金融、铁路等等。可以量化指标考核的还好些,不能量化的部门,比如一些科研部门等。因此在社会主义分配原则下不易差距太大,尤其是管理高层,他们不是专业经理人,做为国家公职人员拿高薪是揩国家的油,是慷国家之慨。与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原则相违背的。年薪千万的国企高管可以认为是私分国有资产,应该追回超领部分交国库。
为什么有些金融公司经常招人
这个问题可理解为业务层面的人缺口一直存在。
金融太大,除了部分主流规模公司有产品、运营、支持、风控方面的人员需求外,大部分所谓金融公司都偏向:贷、理财、催收、推广等。
所以你看到的需求绝大部分都是业务层面的招聘为主。
为何需要业务层面的招聘?金融的商业模式一般都比较容易理解,而金融大部分都有一定的资本支撑,这样一样,前端销售自然成了唯一的重点。
甚至简单的说,合格的前端销售铺的越多,公司收益越大,几乎不需要考虑各种运营风险。
另外业务层面的人员,很多都非常不稳定,几个月离职的数见不鲜,再加上金融本身相对高薪,A和B的竞争,最终成了品牌和底薪的竞争。离职多,自然招聘需求也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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