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建议?
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今天,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要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思考和谋划创新,使科技创新成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国家安全最重要的战略资源,成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主要考量因素,成为区域、行业、企业发展评价的关键衡量标准,成为参与全球范围竞争合作的关键内容。
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随着我国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跟踪仿制的路越走越窄,利用后发优势的空间日益缩小,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打造先发优势。我国的经济体量到了现在这个块头,科技创新不可能完全依赖国外。只有把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才能真正掌握竞争和发展的主动权,从根本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
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科技创新是各类创新活动的核心,制度创新是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的关键。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要求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两个轮子相互协调、持续发力。既要发动科技创新的强大引擎,形成持续创新的系统能力;又要破除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统筹推进科技、经济和政府治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
强化科技创新重大部署的落实
优化重大科技布局,加快培育重要战略能力。培育战略能力,关键要有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的重大科技项目,要有一批功能强大的创新基地,抢占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一方面,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面向长远的“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使两者形成相互衔接、梯次接续的格局。另一方面,优化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在重大创新领域建设国家实验室,形成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大型综合性研究基地,成为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依托和核心力量。
新时代政法改革的基本理念?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在国家治理领域的深入实施,政法领域改革从以往以司法改革为主拓展到政法工作各方面,作为实践形态的“政法改革”逐步生成,作为理论范畴的“政法改革”呼之欲出。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 中共中央制定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政法工作条例》),明确使用并多处提到“政法改革”范畴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 这是第一份对政法改革作出全面部署的改革文件。
一、新时代政法改革的历史意义
(一)新时代政法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从人类政治文明史来看,任何常态意义上的国家,都要设置承担治安、司法职能的机构,向社会成员提供争端解决、权利救济、安全保障等公共产品。我国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履行审判、检察、警察、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重要职能的机构从概念上和体制上被定义为一个特殊系统,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法系统。40年来,我国在经济社会格局发生急剧而深刻变革的情况下长期保持社会稳定,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这充分展示了这种独特体制的生命力、优越性。深化政法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要进一步推进政法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构建更成熟、更完备、更管用的政法制度,促进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收益。
(二)新时代政法改革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步入了新阶段,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成为主旋律。随着政府法制部门合并入司法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环节都扮演重要角色,对法治中国建设的影响至深。法治改革的重点在政法改革,难点也在政法改革。只有坚定不移深化政法改革,勇于向束缚法治效能的顽症痼疾开刀,提高政法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才能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迈向良法善治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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