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科技创新行政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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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技创新行政引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科技创新行政引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都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成都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科技创新载体

第三章 科技创新主体

第四章 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章 科技创新人才

第六章 科技金融

第七章 科技创新环境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建设目标)

本市按照国家、四川省的战略部署,聚集发展科技创新要素资源,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将成都建设成创新载体多元、创新主体活跃、创新能力突出、创新人才集聚、创新环境优越的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引领带动西部地区跨越式发展,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第四条(基本原则)

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当坚持紧扣发展,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源动力;坚持改革引领,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坚持人才优先,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创造价值实现;坚持开放合作,构建科技创新共同体。

第五条(职责分工)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

市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商务、投资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新经济发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技创新行政引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技创新行政引导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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