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哪些大实话不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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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实生活中,哪些大实话不能说

1、家庭的收入,除了伴侣,连父母和孩子都不能说!

2、父母身体不好,在他们面前,只有“如意”,没有“不如意”!

3、婚后,谈了几次恋爱,进展到哪一步,即便伴侣说不介意,也绝不能让第2个人知道!

4、曾经犯下的“错误”,如果伴侣不知道,那就烂在心里吧;好好经营自己的生活,更加珍惜伴侣,比什么都重要!

5、哪怕事情完成了99%,只要没有成功,就不要说出去!

6、女人在婆家,可以不提娘家,但不要说娘家不好,即便他们真不好,不然就是自己不尊重自己!

7、朋友诉苦,连自己都能听出是她的不对,也不要说实话,否则就是看她的笑话!

8、撞到了“办公室里的爱情”,当做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不要说出去!

9、闷声发大财,赚钱的的事情说出去了,也就赚不到钱了!

10、安身立命的本领,还是要留一手,别太老实,言传身教!

11、男人的私房钱,不是拿来在朋友面前炫耀的,这是自己的秘密,说出去了,就不是秘密了!

12、升职加薪,只要没有到那一步,就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提起!

13、男人陪老婆回娘家,受了一些委屈,千万不要让父母知道,否则婆媳矛盾更多!

14、怀孕前三个月,最好不要说出去,很多地方有讲究!

15、领导让提意见,你也要分清场合,别在重要的场合,高谈阔论,那只会让你的工作越来越不好做!

16、在孩子成绩差的邻居面前,永远不要提自家孩子的优秀,谦虚很重要!

17、领导会的工作,要学习,领导不会的工作,会也不会!

18、自己的家庭条件,还是不要让领导知道得太多;太好,会嫉妒;太差,因为家庭影响了工作!

19、夫妻不管哪个身上有隐疾,都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20、知道邻居高消费,无工作的“收入来源”,也不要说出去!

21、父母犯了错,或者之前的“丑事”,不要在老婆面前提,否则家庭矛盾就会增多!

22、托人解决的事情,不要炫耀,被人问起,也只是自己“幸运”,这种事是默认的规则!

23、越熟的人,越不能聊工资,尤其是女人,太多的比较!

24、老婆的缺点也是“好”,别拿出来讽刺,否则夫妻关系就会受到影响!

25、比自己优秀太多的闺蜜,不要对老公实话实说,真的会影响夫妻感情!

26、想创业,开始动手了,说出去无所谓,但没有动手前,必须憋在心里!

27、即便同事掏心掏肺,也不能把自己的“底牌”说出来!

28、儿媳买的东西,非常的不好,也不要实话实说,否则就会得罪儿媳!

29、混得不好,自己曾经的“辉煌”就只能憋在心里,说出来,就是别人的笑料!

30、家里老人住院,重病也要给他说是“轻病”,就怕他舍不得花钱,影响了病情!

31、别人即便很老实,也不要实话实话,太伤一个人的自尊!

32、老人重男轻女的思想,自从儿子结婚后,就要掐灭,否则问题很大!

33、女儿谈了对象,只要没带回家,在外就说不让管,不能实话实说!

34、家里矛盾,不要找人评理,清官难断家务事,说出去了,没有任何意义,还可能影响家庭!

35、和自己有利益往来的人,对其不满,也不能说出去,否则利益就会受到影响!

36、不喜欢一个人,情绪也不能挂在脸上,不做明着得罪人的事!

37、朋友的“丑”,看见了,也要当做没看见,不能太直接,更不能说出去!

38、道听途说的事情,不发在网上,那是造谣,会付法律责任的!

39、别人的缺点,如狐臭,可以远离,但不要说出来!太伤人!

40、夫妻吵架,孩子问怎么了,也不能实话实说,不然会影响孩子的一生!

41、被领导训斥,对领导再不满,也不能当着同事的面,把自己心里的“抱怨”说出来!

42、别人老婆的好,不能在老婆面前实话实说,除非你想过“苦日子”!

43、不要在胖子面前说瘦子,这是挖苦!

44、借钱的时候,别说穷,哪怕真穷,否则很难借到钱!

45、孩子的“不足”,越大越不能说,会让他自卑,别人嘲笑!

46、对亲戚“斤斤计较”的看不惯,不要说出来!

47、自己的“宏大理想”,自己明白就行了,不要告诉外人!

48、猜测的话,不要说出口,得罪人的概率有一半!

49、哪怕真想让对方离婚,劝离的话,也要憋着,这是替别人做决定!

50、别人曾今的“囧事”,还是不要提,哪怕你想说!

2、沉迷娱乐软件不能自拔怎么办

说明题主现在处于比较宽松的环境中,或者相反处于极端焦虑的状态下。

一、如果题主现在没什么烦恼,刷娱乐软件就刷吧,想戒也可以,就是卸载,别给自己留后路。但如果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相信题主也做不到,那不妨刷,刷软件不像追星,刷软件总有烦的时候。

二、如果题主处于极端焦虑的状态,想逃避现实,那么按照大众的观点就是应该积极面对现实。应该也很难做到,但如果已经情况很严重了,那就不得不快刀斩乱麻了,要逼自己一下,不成功便成仁。

以上都是心理调节,俗话说心瘾最难戒嘛。具体操作可以请亲朋好友监督,如果因独自一人才刷软件,那么可以花钱请别人监督,或者养只宠物,出去户外活动一下。

3、娱乐型的软文适合在什么平台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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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杨志刚逝世,他教过郭德纲,跟郭德纲打过官司,他俩是师徒,还是仇人

杨志刚跟郭德纲确实是师徒关系,也打过官司,但并不算是仇人,撑死了算是一段让两人都不太愉快的孽缘罢了。

  • 杨志刚跟郭德纲确实是师徒关系

郭德纲在若干个自传版本里,分别对杨志刚有过两种称谓“师父”跟“老师”。

在郭德纲的博客《我叫郭德纲》(也是两人矛盾的焦点)里,郭德纲在小标题里管杨志刚叫“师父”,正文中又改成了“老师”。当然我们可以视为是新浪博客在迫害郭德纲,故意把这两种在德云传统世界观里,差别巨大的身份套在同一个人身上。

而在读库0601中,由当年天字第一号纲丝,知名媒体人东东枪执笔的《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中,明确了杨志刚是郭德纲的“第一位师父”。

后文中讲述了郭德纲跟杨志刚的矛盾经过,由于这篇文章全程是郭德纲口述,东东枪润笔发表,所以基本事实跟《我叫郭德纲》如出一辙。

大概就是杨志刚利用馆长身份,挪用单位公款装修房子,但他却禁止郭德纲这么操作,于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郭德纲背着杨志刚冒充领导签名,把自己家的装修款报销了,结果被杨志刚告发。后来因为郭德纲圣人光环爆发,正义终归战胜了邪恶,检察院未对杨志刚的举报予以立案。

而杨志刚一方后来在法庭上陈述的是另一段事实,那就是郭德纲当年冒充书记签名,贪污了文化馆上万元的公款。最后在杨志刚跟文化馆的努力运作下,将涉案金额压低到了四千元以内,最终免除了郭德纲的刑事责任。

当然了,双方虽然各执一词,但综合后来法院的判决,基本可以提取两个既定事实:

第一、杨志刚没有贪污公款,理由:法院认定郭德纲博客对杨志刚的描述系虚构,只是后果并不严重;

第二、郭德纲确实有过冒充领导签名,并挪用公款的不法操作。理由:郭德纲本人公开承认。只是金额方面双方说法不一,至于到底是郭德纲本来就只挪用了四千元以内,还是被文化馆运作到这个安全金额的,这就只能调取立案派出所的卷宗并予以公开,但貌似还没有人开发过这个权限。

总而言之,这段经历是郭德纲杨志刚决裂的一个重要契机,郭德纲也因此失去了文化馆的工作。

但在郭德纲本人的讲述中,这段经历成为他人生最“惨痛”的回忆,还因此遭到了杨志刚不间断的迫害,并最终三次进京。郭德纲也继续开励志圣人的光环,直接化悲痛为动力,最终打下了德云社的锦绣江山。

比较值得玩味的是,在《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一文中,郭德纲称这段经历成为他的禁忌词,在三进北京之后,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也包括他跟杨志刚的师徒关系。

但是,非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马岐却发表了相反的看法,那就是郭德纲在京味茶馆和虎坊桥说相声的时候,打出的旗号都是“杨志刚徒弟”“白全福徒孙”,并且还因此跟于俊波的孙子于雷盘过道。

像这种说一套做一套,口嫌体正直的分裂操作,大部分什么名人都经历过,哪怕后来肉身成圣了,也没法跨过这个尴尬的阶段。

所以说,无论在书面语言,还是线下求人赏饭时,郭德纲都是公开承认过“杨志刚是我亲师父”,而且是“第一个师父”这个事实的。

至于被某宗教团体抓住不放的,无非就是“没有完成摆知仪式就不算师父,只能算是老师”这个血空论调。这其实是属于血空被某人针对性洗脑的结果,除了虔诚的信徒,还真没人拿这论调说事儿。

真要较这个真的话,那建议这些信徒去仔细查阅一下相声相关的典籍,把什么叫“摆知”彻头彻尾的整明白。然后只要智商高于0.5的人都会顿悟,原来郭德纲跟第二个师父侯耀文的“摆知仪式”,也是特喵精简版的,如果要把传统贯彻到底去较真的话,郭德纲应该是两次都拜师未果,迄今为止还是海青才对。

说白了,杨志刚郭德纲在饭桌上一拍即合,决定以师徒关系相处了,跟侯耀文郭德纲请一大堆人整一套半吊子的仪式,本质上没啥区别。

  • 杨志刚与郭德纲官司的导火索

2006年,郭德纲在博客,以及读库0601上对杨志刚进行虚构事实之后,杨志刚委托律师对郭德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但在正式起诉前,郭德纲一方律师跟杨志刚一方的律师一直在商议和解事宜,当时新报采访杨志刚律师时,其明确表示:

我们现在并没有最终决定是否起诉,但是不排除起诉的可能。作为律师,我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问题。

说白了,当时双方都留了一线,并不想把事情彻底闹大。对杨志刚一方来说,郭德纲也就发表点不咸不淡指向不明的文章,往里面兑点生意口炒作自己。而杨志刚本来也不是娱乐圈中人,揪着这事情也没啥意义,继续折腾反而会帮着郭德纲提升热度。

而对郭德纲一方来说,他在博客里面加了多少私货,虚构多少内容自己最清楚,现在苦主较真了要走法律路线,硬挺着可以骗骗没脑子的粉丝,但法院不吃这套,最后假的还得被戳穿。

所以能够庭外和解,对双方来说都是最佳的选择。

但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双方都很意外的插曲,直接让事情一发不可收拾了。

杨志刚一方突然收到一封署名郭德纲弟子的“恐吓信”,内容用李菁的话说就是“太刺激了”。发信日期是2006年12月1日,其中提到“别惹我师傅生气,别惹大爷生气,否则对你不客气……我们都有人……你小心点……”等威胁性语言,而信封跟信纸内容都是打印的,无法进行笔迹鉴定,而且没有落款实名,很难追查具体是谁发出来的。

杨志刚一方认为这是郭德纲对他赤果果的威胁,于是正式以诽谤罪对郭德纲提起诉讼,并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当然了,德云社一方肯定不会接这口大黑锅,毕竟发博客阴阳一下只是名誉跟经济方面的纠纷,威胁恐吓那就涉嫌暴力犯罪了。

个人觉得,这事情百分百不会是郭德纲指使徒弟做的,虽然郭先生有过组织徒弟一起上网喷姜昆的光荣历史。但跟杨志刚闹到法律程序边缘的时候,郭德纲绝对不可能用这种自爆的方式去给对方送助攻,这样还会给自己白莲花的形象一并抹黑,所以这大概率是某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第三方小丑在搅和浑水。

无论如何,这操作算是把水搅和泥了,原本的师徒两个对簿公堂,最终一二审认定郭德纲虽然虚构事实,但后果并不严重,于是驳回了杨志刚的诉讼请求。

在官司结束以后,杨志刚跟郭德纲基本上就再无往来。

综上,这对师徒属于有过蜜月期,也因为某些见不得光的事情闹掰了,之后又因为网上打嘴仗,外加有别有用心之人下套,结果闹上法庭。

而杨志刚先生去世,自然有他的亲友团送别,既然郭德纲跟他的缘分已经断得彻底,无需再勉为其难的续上,那样双方都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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