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市科技创新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深圳市科技创新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2021?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法拥有技术秘密企业的权益,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企业技术进步,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内企业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秘密的保护工作,监督、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的技术和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者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设计、工艺、数据、配方、诀窍、程序等形式。
第六条
独立开发出同一技术秘密的,无论开发时间的先后,各独立开发人均可自由使用、转让或者披露该技术秘密。 许可使用、转让或者披露技术秘密时,独立开发人应当出具独立开发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
因意外获取的技术秘密,应当以合理形式保密,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权利人应当予以补偿。
第八条
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技术秘密诚信档案,记录生效司法、仲裁文书等所确认的技术秘密失信行为。
第九条
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的技术秘密,不在本条例的保护范围。
第二章 企业技术秘密管理
第十条
企业合法拥有技术秘密需要保护的,应当健全技术秘密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技术秘密管理人员,对本企业的技术秘密进行规范化管理。
2019八月建立什么特色示范特区?
2019八月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特色示范特区。
201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决策。两年来,深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顶层设计,蹄疾步稳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制定科技创新条例、个人破产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一批全国首创法规,梳理形成首批立法变通规定建议事项,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方面作出了深圳贡献,有力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
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条例完善各部门安全生产?
(一)理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等。
(二)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
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规定市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并运用先进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不同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差别化监管;
(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监督
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监督责任,解决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没人管”和“不会管”的问题。
(四)拓展社会监督方式
拓展了社会监督方式,扩大社会各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范围。规定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工会、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市科技创新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市科技创新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