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
山西省开发区条例共十章四十一条。
详情如下:
(2019年1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开发区管理和服务,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设立变更、管理运行、产业发展、开放合作、服务保障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开发区,是指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
第三条开发区是转型综合改革的主要平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应当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规划引领、集聚集约、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改造升级传统产业。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制定促进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议事协调机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推进开发区健康发展。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开发区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开发区的统筹布局、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开发区相关工作。
金融科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规范科技金融专项项目及资金管理,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和《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6号)相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技金融专项围绕“四个面向”,聚焦“六新”突破,通过科技专项形式,服务于科技型企业(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全生命周期发展,以及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中试、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科研平台建设等创新活动的其他企业的金融需求,推动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及相关服务机构参与科技金融创新、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能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服务全省一流创新生态建设。
第三条 专项资金是通过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落实科技与金融融合的财政性资金。资金管理遵循“省级统筹、集中财力、突出重点、规范管理”的原则,资金预算规模根据专项开展情况及财力状况动态调整。
山西省科技成就?
山西省在科技领域取得了许多成就。首先,山西省在能源领域取得了突破,发展了清洁能源技术,推动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其次,山西省在农业科技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种植方法,提高了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此外,山西省还在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山西省科技成就的不断提升,为推动区域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细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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