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
清朝时仆人很便宜,即使号称盛世的康乾时期,也有大量穷困人家因为日子过不下去不得不出卖妻子儿女求活,在北京顺承门大街,除了骡马市、牛市等之外,还有公开的人市。
人市和骡马市一样,许多贫困的人像牲口一样被牵到集市上出售,或者由俗称人牙子的中间人直接带到买主家里供人挑选。人市之兴旺,连康熙都有耳闻,《东华录》就记载了:
因家无衣食,将子女入京贱鬻者不可胜数
不过感叹归感叹,除了加强对人口交易的税收之外,康熙也没采取什么措施。至于仆人的价格,可以参考《逃人律》里的一个案例,乾隆四十八年时,曾经担任过内务府总管大臣的满斗买了郑荣一家四口,不过花了25两银子。
凭陈黑子作保用身价银二十五两,白契买得大兴县民人郑荣,同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
四个人不过25两银子,平均每个人是6.25两。乾隆年间1石大米的价格在2-2.5两之间浮动,这么算下来,一个人差不多只值3石大米,可想而知有多便宜。
而且从满斗后来看上二妞,逼的高受儿逃走,打死郑荣,把二妞强占为妾看,二妞的样子应该不错,而就是这样一个样子不错的年轻女子,卖的时候也不值多少钱,普通人就更不要说了。
更可悲的是仆人地位很低,刘氏后来找到机会逃出满斗府第去告官,事发以后满斗交了议罪银以后,只是让他在家思过,不许出去滋事,另外赔了郑荣之家20两银子事情就结了。
这还是康乾盛世时呢,到了乱世,穷人甚至有的不要钱,只求大户人家收留给口饭吃,自愿为奴的。而《红楼梦》里很多女仆也甘愿留在贾府为奴,不愿意回家,无非是家里日子还不如仆人。所以清代买个仆人,真心不费钱,不过对于普通人家来说,照样买不起。
《清朝奴婢制度》一书中,记载了一些清朝大户人家买卖婢女的实例。
1-康熙四十五年,休宁县项国正自愿将次女凤弟,虚岁七,卖与汪宅为女,“得受财礼银五两整”。
(注:休宁县位于现在的安徽省最南端,清朝时肯定也属于贫穷地区。一个7岁女孩卖了5两银子。)
2- 雍正五年,方将泰自愿将三女足弟,凭媒出卖给二十五都二图汪名下为婢,“得受身价九五色一十六两整”。
(这段文字中的九五色,应当是含银量95%的意思。一户人家将自己家的第三个女儿,卖给一个旗人,卖了16两银子。)
3- 乾隆四十八年,满斗买得郑荣及其妻刘氏、婿高受儿、女二妞四口为奴,用身价银二十五两。
(这段说的很清楚,一家四口人,应当是两对夫妻,卖了25两银子。)
4-道光二十二年,徽州钱邦贵情愿将亲生女领儿卖与朱奶奶名下为婢,通过引牙“卖得价九七大钱弍万文整”。
(大钱是清朝铸造的劣质铜钱,道光年间的大钱,实际上不值钱。清朝官府很坏,比如一枚大钱面额是1000文,但由于质地粗糙,含铜量低,有时候这样的一枚大钱,只能当几十文用出去。所以清朝有“当”多少文的说法。假如这段文字中每个大钱只能当100文,大钱两万文,实际上等于制钱2000文,就是两吊钱。在道光初年等于2两白银。)
(清朝总督巡抚家的夫人,少爷和正在给夫人梳头的奴婢。)
第一,清朝的奴婢中,丫鬟特别多,是社会上的一大群体。
清朝的有钱人家里,都是需要有丫鬟伺候的,除了王府用的是包衣,其余大户人家,用的是“户下人”,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家奴。
那个时代,天灾人祸很多,也没有节育,许多穷人家的女人就是不停生孩子,养不活了,就卖给有钱人家当丫鬟,好歹能有口饭吃,不至于被饿死。
第二,丫鬟通常都是年龄很小的小女孩。
电影电视里,丫鬟多数是成年人,实际上,绝大多数有钱人家的丫鬟,年龄都很小,十岁左右最常见。
旧社会里,穷人家女孩嫁人都很早,假如一个女孩过了10岁,大户人家根本不愿意买,所以,大部分丫鬟都是在六七岁就被卖了。
一个丫鬟长大,十三四岁就可以拿去“配人”,假如长大到十七八岁,还能保持丫鬟身份,那是凤毛麟角。
第三,签了卖身契的丫鬟叫“绝买”,一辈子当奴隶,世世代代当奴隶。
一个丫鬟,最好的前途是被男主人看中,荣升为小妾,但清朝有钱人家里丫鬟众多,要想成功成为小妾,要看谁更有手段。
还有一种丫鬟,从小心灵手巧,被主人家特殊训练,培养琴棋书画,或者刺绣做饭,这些丫鬟以后就是高级婢女。
高级婢女长大后,或者为主人服务,或者被主人卖掉赚钱,也有拿来赠送给别人当礼物。
第四,最后说说清朝一个丫鬟值多少钱。
成年的丫鬟奴婢,根据相貌,才能,价格相差很大,有的根本不值钱,有的价值万两,没有固定说法。
但从上面的实例来看,清朝时,买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除了少数情况,通常在2两到5两银子左右。
清朝的康熙到乾隆期间,一升大米(1斤半)需要10文钱,而一两银子是1000文。
也就是说,2两银子能买300斤大米!
结论:在清朝把自己的女儿卖出去,还是很值钱的,大约能换回300到700斤大米,怪不得旧社会卖女儿的那么多。
大家都知道,在古代,购买仆人是在中产和富户中很常见的行为。那么,以距离我们最近的清代为例,买一个仆人的价格是多少呢?
清代仆人价格高低不等
我曾绘制过一个图表,图表上是明清时期丫鬟的价格:
贫困地区的粗使丫鬟,每个几百文到十多贯(千文)不等,而富庶地区会做菜的丫鬟,则要贵到几两至十几两。稍有姿色,有些才艺的,价格在几十两到几百两不等。而绝品婢女,价格是数百两到数千两不等。在那时,城市中产阶级一月的收入大约二两白银,而农村庄户人家只有数百文至一两有余的收入。你就看你能不能买得起一个丫鬟,并供应该丫鬟的吃喝穿用吧。买奴仆的,通常都是官爷和旗人,普通人买不起,就是殷实之家,很多也不用奴仆,用不起,还不如买个骡子。
以山东为例,清代大灾荒的时候,灾民常常多达四五百万人。因为连年灾荒,整个区域早就没有多余的粮食了,人们纷纷饿死,为求一饱,卖儿鬻女。此时,买人和买地的价格就很低。譬如一亩地,正常的时候可以要十两到二十两买断,但灾荒时,就是几百文都没人要,“苦无买主”。卖人的话,只要有人收,就卖出去。灾荒的本地没人要,妻、女、儿就直接扔,或者相互换着吃。去没闹灾的地方卖,原先十两的,就只要几角钱。
问题是,灾荒时多个省份都十分困难,饿死人的事时有发生。一斗米价格甚至飙升到一两,你哪有闲钱买人?
清代奴仆的赎身钱是多少?
赎身钱大略是卖身钱的五倍。
譬如一个闺女你卖出去的价格是二十两,你赎回来至少需要一百两。
赎身钱需要在签订契约的时候约定好,否则到时候人家要多少,你就得给多少。漂亮女子卖价既然是数百两,那么她的赎身钱绝非一般人能出得起,如清·赛金花,清人编排的小说里是这么说的:
郑胖子笑着道:“我已代你做主和鸨母讲好了价钱,彩云的赎身价银是二千五百两,只要把银子送过去就要写文契娶人了。”
这是漫天要价。
杜十娘的赎身钱是三百两。
刘姥姥赎回巧姐,大约花了八百两。
还有恶棍、土匪绑票,赎身钱就狠了,非要得你倾家荡产不可。
赎身之后的地位和主人是平等的吗?
赎身后就不在“奴卷”上了,而是在“良卷”上。奴婢犯法罪加一等,主人犯法罪减一等。良人是普通人,罚当其罪。但,赎身后,想要和原先主人地位平等,差不多就是在做梦。你从国公府里赎出来个人,他就和国公府里的主子们平起平坐了吗?
标签: #扬州瓜子二手车